虚拟运营商是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展各类增值业务。与单纯代理渠道不同的是,虚拟运营商不是单纯批发转卖电信运营商的产品,而是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后销售给最终用户。 201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批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八大领域,其中移动转售业务和驻地网被视为最大的突破。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电信基础业务大门正式打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虚拟运营商是重大利好,有人直呼“虚拟运营商来了”,而虚拟运营商进入市场对市场格局将会产生何种影响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虚拟运营商是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展各类增值业务。与单纯代理渠道不同的是,虚拟运营商不是单纯批发转卖电信运营商的产品,而是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后销售给最终用户。单就此项,人们有理由相信凭借虚拟运营商灵活开放的机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创新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多的创新业务,从而进一步激发电信市场活力,从而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目前来看,这种目标很难实现。首先,在目前语音市场几近饱和,通信业走下坡路的情况下,有多少企业有动力去做虚拟运营商。纵观国际上成功的运营商几乎都是在早期进入通信市场,通过语音产品创新向用户提供更为便宜和方便的资费套餐获得大发展。如今,通信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很多互联网企业已经开始在做OTT服务,这些互联网企业绕过基础电信运营商,其业务发展得风生水起,最典型的就是腾讯公司的微信产品。因此,这些互联网企业成为虚拟运营商的动力不大,如果一旦成为虚拟运营商,还要向基础电信运营商缴纳网络租赁费,据分析,虚拟运营商的这部分指出占到成本的60%-70%。
其次,即使有兴趣进入到虚拟运营领域的企业,其后续的生存发展也是这些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模式目前还停留在代理合作阶段。如果单纯依靠销售运营商的产品,那与单纯的代理渠道并无区别。虚拟运营商的竞争力也难以保持,无非就是为运营商增加了一个销售渠道。而对于虚拟运营商最关键的业务创新,目前并无成熟的模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有意向进入虚拟运营领域的企业也意识到业务创新的重要性,但对于如何进行业务创新以及相关的方向并无成形的想法。即使撇开业务创新,单就目前情况来看,虚拟运营商在与运营商的合作中难免受制于人,因为核心资源掌握在运营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