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的概念现在异常火热,随着智能家居概念的实体化,作为客厅娱乐中心的智能电视产品引起中外家电企业格外关注,甚至互联网行业的厂商也想分羹智能电视市场,究其原因就是智能电视带来的不仅仅是产品形态的改变,它与传统的电视不一样,抛开一个可供人们观赏内容的终端之外,更是一种改变人类客厅生活的方式。
但是,现在对于智能电视还没有一个准确清晰的定义。从功能上来看,智能电视类似智能手机一样,是一种具备应用处理器和操作系统,可以自由安装和卸载各种软件程序,实现互动播放、网络浏览、视频通话、电子支付等多种功能的设备;从形态上来看,电视、电视机顶盒、智能云端都是实现这些功能的良好载体。为了达到设想的目标,智能电视应该拥有一个开放的环境,内容提供商、平台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终端制造商、集成服务商和用户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各自在生态系统中生存,互惠互利。在这种生态环境下,智能电视超越了一个终端的范畴,具有明显的现代信息属性,它既是一种改变客厅生活的方式,也是融合内容、载体等新兴业态的产业,智能电视的意义不仅仅是提供终端或者机顶盒产品,更重要的是打造了一个客厅生活的生态圈,人们通过智能电视可以实现阅读新闻、查看天气、预约行程、购物、控制家用电器等一系列原本电视不能提供的活动。“定义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使得人类的客厅生活不再局限于客厅,而是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才是智能电视的宏观意义,才是智能电视应该达到的目标。
正是潜在市场的巨大诱惑,引得各路企业纷纷涉足智能电视产业,无论是传统的家电厂商还是互联网厂商都依托自己的长处进行探索。传统家电厂商利用制造优势,先发制人的推出终端产品,打乱了终端市场的格局;互联网厂商依靠用户黏性,创新为助力,以互联网的思维做智能电视。
家电终端利润不断下滑是传统电视厂商参与智能电视产业的重要原因。由于传统电视终端难以满足现代人的使用需求,智能电视的出现让传统家电厂商看到了变革的希望,他们期盼通过智能电视将流失的观众拉回电视屏幕,重新激活电视市场。而互联网企业从智能手机模式中看到了智能电视带来的巨大机会,凭借在软实力方面的优势,通过与硬件厂商的联合,占据智能电视产业链的高利润环节,为企业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联想、腾讯等企业正是看中这一点,欣然进入未曾涉足的领域。
正是各方看好智能电视能重新对产业进行定义,提升产业价值,所以才会如此热衷于智能电视产品的推进。传统电视品牌厂商最早布局智能电视产业,目前,国内品牌是智能电视市场的主导,现阶段生产的电视都贴上了智能电视的标签。据赛迪顾问统计,2011年,国内智能电视约占全部彩电市场的10%以上。其中,海尔、TCL、海信、康佳等本土彩电厂商几乎垄断了智能电视市场份额。但就像智能手机一样,打造完整的生态环节不能没有互联网厂商的参与。在智能电视的发展中,真正能够引导智能电视热潮不一定是传统的家电企业,而很可能是谷歌、苹果、腾讯、联想、乐视网等互联网企业。
尽管电视品牌厂商拥有先发优势,且掌握着零配件供应渠道和终端销售渠道,但是需要对以往运营模式进行变革,改革力度较大,困难较多。而互联网企业则不同,诸如苹果、谷歌、三星、联想等综合性互联网企业,已经在智能电视和平板电脑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这些企业在操作系统开发、硬件垂直整合、技术创新以及建立第三方开发者生态体系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拥有强大的产业号召力和话语权,能够在运营模式甚至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而类似优酷、奇异这样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则可以切入运营环节,依托用户资源优势与硬件厂商紧密合作,定制化产品,借助其生产实力和营销渠道推广自身业务,拓展业务手中和展示终端,提升业务价值。
以上因素都是互联网企业的长处,在市场尚未开拓阶段,需要有破冰者进行尝试,这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发展的的机遇。但是,高回报伴随的是高风险,挑战也相应的存在。
首先,智能电视的市场规模很小,处于产业的初级阶段,终端和销售渠道是目前比较清晰的盈利模式,也是现阶段利润的来源。互联网厂商没有在制造领域积累,前期存在只投资难回报的情况,而且持续时间较长,对企业持续的发展是很大的挑战。其次,互联网企业参与的环节存在广电对其的管制行为,按照广电总局181 号文的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包括一体机和机顶盒),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考虑到现行管理体制和和行业自身利益的影响,非广电系企业获得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的难度较大。最后,中国的网络环境欠佳,而智能电视要较好的体验需要优质的基础网络支撑,虽然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光纤铺设的进度,但是距离满足智能电视用户需要的带宽条件还有很大距离。
对于一个新兴产业,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互联网企业能够结合自身业务布局智能电视,具有长期战略意义。这些厂商的跨界介入,一方面将会加剧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智能电视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凭借在系统及软件开发、核心芯片研发、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制造型企业进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软硬结合,或许将成为更有利于智能电视产业发展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