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般由县级、省级工商机关负责的广告违法案件,今后有可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参与办理了。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布,为加强广告执法办案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总局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跨省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或参与办理全国性重大违法虚假广告案件。
近年来,一些违法广告危害之深、之广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工商总局此举被认为是加大了对违法广告案件的打击力度。
虚假广告大肆宣传诈骗多人
不起眼的笔芯竟成了诈骗的工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正是通过虚假广告作为重要手段,不法分子借助签订代工制作中性水笔芯合同,进行合同诈骗。
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为骗取客户押金,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刘某、李某经过预谋,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通过在电视媒体投放广告,吸引众多客户为其代工制作中性水笔芯,后以制作的笔芯不合格为由拒收客户的产品,以此骗取客户的钱财。此外,犯罪嫌疑人曹某明知公司系诈骗公司,仍为公司充当质检员,多次以客户生产出的笔芯不合格为由拒收客户的产品。该公司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王某、房某等近百人共计120余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周某等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加工费为诱饵,在媒体上发布产品加工信息。然后,诱使受害者签订产品加工合同,诱使客户高价购买他们提供待加工的半成品和加工机器。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与上述案件同类型的诈骗案件近年来有增多的趋势。
“此类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犯罪嫌疑人通过正规渠道注册登记公司。不法分子以虚假身份到当地工商部门申领执照,成立正规公司,同时租赁商业旺铺,巧舌如簧、千方百计地骗取受害者去考察,使受害人上当受骗。”检察官认为,在此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屡屡能够得手的一大重要原因就是斥巨资投入宣传。比如,在此案中,嫌疑人在电视等媒体的广告时间,以高于市场正常加工费为诱饵,骗取事主签订加工合同,收取高额押金或信誉保证金。声明兑现办公圆珠笔整体加工和笔芯加工的优惠费用,且收取押金或信誉保证金一般高于需加工的半成品价值,让人深信不疑。
“此类诈骗一般都为异地控制作案,在网络、电视精彩节目中插播广告,播出率高。所以受害者遍及全国。不法分子利用受害者对异地环境陌生,难以核实其广告真实性等,实施连环或系列诈骗。这对于一些涉网、涉商务不深、识假力又差的人群可谓是防不胜防”。办案检察官说。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重大违法虚假广告泛滥成灾,从理论来说,按照原来的制度架构,按照属地管辖的基本原则,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例如,如果省级电视台做了一个虚假广告,原则上是由电视台所在地的县或者区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处罚。但是,一个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处罚省级电视台吗?虽然从法律规定上来讲这是没有障碍的,但是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而且官本位的思想影响较深,一个地级市的区也就是处级,区工商局是科级,省电视台往往是副厅级单位,一个科级的工商管理部门要处罚一个副厅级的电视台,在现实当中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尽管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监管部门即工商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但在实践当中这种权限用得比较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
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反复诈骗
除了上述通过虚假广告诈骗的案例外,许多消费者还深受虚假电视购物广告之害。
江苏省淮安市居民老范告诉记者,2009年6月的一天晚上,他在家看电视时,看到有一家省级电视台电视购物节目上宣传的“路易士”机械情侣表式样相当好,而且价格只有200元,于是,他就拿起手机,按照电视屏幕上显示的联系电话打过去,订购了一对情侣表。
几天后,一名快递员送来了老范订购的情侣表,老范当时便付款给了送件人。快递员走后,老范满怀期待地拆开包装查看,却发现自己收到的情侣表竟然是电子表,根本不是电视上宣传的那种机械表,而且表的质量相当差。
“我当时心里很是不爽。第二天,一名自称张兵的男子主动打电话过来,询问我对收到的情侣表是否满意。他听完我说的情况后说:‘为了弥补您的损失,我们寄一块世界名牌劳力士牌手表给你,这表原价16000多元,现在给你只要500元,扣去你之前买表花的200元,你只需再给我们300元’。”老范觉得对方这个提议不错,于是就答应了。
没过两天,快递员再次上门送货。老范拆开包装后,发现这次寄来的表从外观上看果然不错,金光闪闪的。可是,这块表没戴几天,老范就发现表面竟然褪色变白了,还是假的。就在老范准备通过电话找张兵时,又一名自称叫徐波的男子主动与老范联系,还是询问老范所购买表的情况,说重寄一块价值24000元的“欧米伽”手表给老范,只收老范800多元钱,扣除之前的500元钱,老范只需再付300元钱。
“我当时想,已经几百元花掉了,为了买块好表,再添点钱买吧,于是又答应了对方的提议,决定再添300元。”老范说。
还没收到对方寄来的手表,徐波再次打来电话,告诉老范,他只需再买两件产品,就可以享受他们公司的一级优惠。所谓一级优惠,就是以后购买的每一件物品只需付标价的10%的钱就可以了。这个折扣让老范很是心动,于是,在听了徐波的话之后,老范又花了几百元买了两块金镶玉和一对情侣保健手表在内的价值几千元的东西。但是,老范收到货后,发现这些产品质量都有问题。
“后来,我就要求退货,但推销员说,公司规定买满一定金额的商品才能退货。”老范说,为了退货,他就开始不停地从那家电视购物公司购买物品,陆续花了近18万元。
直到此时,老范才意识到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警方查明,这是一伙骗子注册的公司,设计连环套一步步骗取对方的钱财。
“现在参与到虚假广告的主[FS:Page]体众多,从广告组到广告经营者即广告公司一直到广告发布者即各大媒体。以前媒体比较单纯,只有电视广播报纸,现在加了一个新的情况,就是网络,这样参与虚假广告的利益链条形成了。其次,作为虚假广告的发布者,在面对工商部门的监督处罚时,声称自己属于事业单位,不是企业;但是转身收取广告费时,又说自己是企业,有工商局发给的广告经营许可证。既是商人又是非商人,既是盈利者又是非盈利者,这让工商管理部门很难对其定位和管理。还有,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导致地方工商部门在查处重大违法虚假广告的时候往往畏首畏尾,心有顾虑。”刘俊海说。
需从立法层面抑制违法广告
鉴于虚假广告越来越肆无忌惮的现状,此次工商总局接连出“重拳”。
记者了解到,对大众传媒的广告违法案件,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工商机关管辖。省级工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广告违法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直接或参与办理本辖区内的重大违法虚假广告案件。但对跨省广告违法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案件,未及时调查处理的广告违法案件以及广告监测通报或公告中涉及的典型广告违法案件,工商总局将进行督办;对全国性重大违法虚假广告案件,工商总局将直接或参与办理。此外,工商总局对同一广告主跨省发布同一商品或服务违法广告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部署各地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予以查处。
“这次工商总局的两个决定很好,一是对跨省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虚假广告案件直接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办和查处,还有是全国性地直接办理,有时候和省级工商局一起合作,参与办理。我觉得这应当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也是净化广告市场的一个制稳措施,所以有正当性、合法性、必要性、迫切性、现实性。”刘俊海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日渐频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是商家缺乏自律,不诚信经营现象增多;其次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一般的处罚很难引起相关经营者的警醒。
刘俊海建议,遏制虚假广告,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工商部门首先要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流通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质监部门对产品的生产环节也要加强监管。另外,广大消费者也应该养成维权的意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邱宝昌认为,现在由工商总局牵头去查处虚假广告,就能避免异地查处的不利和障碍。此外,还需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对怎么查处、查处以后公示等问题,让群众参与;最重要的是在立法层面也要完善。所有的广告发布者都要承担责任。“我建议对广告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发布虚假广告应当要退还广告收益,或者由国家没收虚假广告所得,因为虚假广告对社会做了无用功,发布虚假广告就不应该有收益,这样广告的发布者就会从经济的角度上来考虑是否发布虚假广告,这就从经济上根本地扭转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