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国影视行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的健康、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今年年初黄浦区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影视作品署名不规范、权利不明晰等问题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统一制定影视作品署名规范,明确著作权主体署名方式;将著作权署名及著作权归属协议纳入电影、电视剧审查范畴;加强《著作权法》宣传,鼓励进行著作权登记。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积极回应了该份司法建议,感谢该院对广播影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在司法建议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就其制定的《国产电影字幕管理规定》出台背景进行了说明,并表示会建议相关部门在《著作权法》修订过程中对司法建议书中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关注,通过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