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维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广电局正式公布实施4项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方案。
方案中,直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为设立、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查同意和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两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审批和地级市、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备案两项。方案同时明确,自方案公布之日起,4项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均由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设区的市、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等接收主体负责审批,广西广电局不再受理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