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广东省广电局领导参加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民声热线”,在节目中透露,将对低俗涉性节目实施“四级”处罚机制:除组织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外,还增加了其它省份较少使用的处罚措施“暂停违规频道频率商业广告播出”。同时,还成立多达84名人大、政协代表,63名群众代表的“听众观众委员会”,共管低俗违规节目。
记者许晓蕾 通讯员陈燕舒 昨日,广东省广电局领导参加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民声热线”,在节目中透露,将对低俗涉性节目实施“四级”处罚机制:除组织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外,还增加了其它省份较少使用的处罚措施“暂停违规频道频率商业广告播出”。同时,还成立多达84名人大、政协代表,63名群众代表的“听众观众委员会”,共管低俗违规节目。
省广电局今年3月正式下发施行《广东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新闻采编和节目管理实施细则》,意味着广东率先出台省级广电新闻采编与节目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国广电系统尚属首次。对此,广东省广电局副局长何日丹作了解读,有四大亮点。
首先,对各级播出机构新闻类节目总量作了详细的要求:“每天6:00至24:00,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120分钟;省级地面主频道、主频率播出的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90分钟;各地级市主频道、主频率播出的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60分钟”。
其次,督促履行广播电视媒体社会服务责任:要求各地级以上播出机构至少开办一档纪录片栏目或思想道德建设栏目,要求各上星频道频率和副省级地面主频道主频率每周至少要推出3至5期反映基层的专栏、专题;各地级市主频道主频率均要至少开办一档民生新闻栏目。
同时,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牵头成立“听众观众委员会”,及时反映当地广播电视节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加大处罚力度,对低俗涉性节目实施”四级“处罚机制,在处罚条款上,除组织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等,还增加了”暂停违规频道频率商业广告播出“这一其他省份较少使用的经济处罚措施。
“24小时‘限娱令’是假新闻”
5月17日开始,网上盛传广电总局出台24小时“限娱令”。昨天,广东省广电副局长何日丹率先对此作出回复,“广电总局出台24小时限娱令报道纯属空穴来风,是没有经过考据的虚假报道,是彻头彻尾的虚假新闻。企图通过恶意传播,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网民。到目前为止,国家广电总局没有下发过这样的文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2011年10月,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这份文件被网民炒作为“限娱令”。实际上,它的目的是纠正部分电视频道单纯追求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电视节目过于娱乐化和低俗倾向的问题。
“广电总局一直鼓励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办好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何日丹表示,有关部门将严查此类误导群众的虚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