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与电信博弈是个老话题,具体到地方,博弈常常演绎成纷争。越是第一线纷争越具体而直接,甚至不乏肉搏。近日,有知情人士透露,广电内部再次开始收集整理相关电信违规发展IPTV业务的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分公司针对当地电信开展IPTV业务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着重推广宣传情况等。
据透露,广电内部发布了一份《关于收集整理相关电信违规发展IPTV业务相关证据材料的积极通知》,《通知》要求各分公司应针对当地电信开展IPTV业务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着重推广宣传情况,业务开展形式和方式、业务基本内容、节目内容等情况采取照相、录音、录像、收集宣传资料和业务办理等方式进行取证。
据悉,此前各地广电纷纷就此上书广电总局,要求广电总局对如今的IPTV业务有所限制,其中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1、IPTV就是IPTV,不能包括广播(直播)电视。这样IPTV就不具备数字电视的可替代性。2、点播内容须经审批。把IPTV里的点播内容等同于原先的宾馆VOD运营商来管理,这样就有了内容监管的政策依据。3、经营主体要明确,即文广作为牌照拥有者在各地的经营不能由电信或网通出面。也就是说谁的牌照谁跟用户签协议,谁收钱。
而广电总局已经给予了肯定性的批复,已有部分省市广电正在积极召开会议商讨对策,以落实具体规范和惩罚措施。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包括天津、重庆、石家庄、西安在内的42个地区(城市)入围。此次试点城市包括2个直辖市、22个省会城市和17个其他城市,覆盖人口超过3亿,广电运营商难免担心电信运营商IPTV冲击其数字电视业务。
其实,如果换个方式来看,电信广电在持续不断的竞争中,也激发了彼此的生命力。最初,也许市场化的电信对广电的刺激作用更明显。但随着双方实力逐渐对等,广电也会反过来激发电信继续向前。就像麦当劳和肯德基共存共生,有对手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