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这种新媒体形态的迅猛发展,使得IPTV的发展空间备受质疑。在刚刚过去的CCBN2012展上,基于OTT的本地多媒体、互动广告、在线购物、语音点播等各种业务集中亮相,更让“OTT将取代IPTV”的言论甚嚣尘上。
实际上,OTT与IPTV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种趋势在CCBN2012展上非常明显。OTT与IPTV是不同运营主体的两种形式,二者业务存在很多相似处。OTT、IPTV都是传统“看”电视模式的一种革命,让用户对“用”电视有了新的认识,两者推广都能为竞争者带动新型电视服务的发展。站在长远的角度,IPTV、互联网电视可以形成相互促进与发展的效果。
首先,从目标市场方面看,OTT与IPTV有着共存空间。流媒体网主编张彦翔就表示,IPTV更多注重于家庭用户,而OTT尤其是机顶盒模式,则会更倾向于单身和租房一族。
其次,从技术上说,OTT相比IPTV的优势在于无落地限制,并且在渠道上家电厂商也在积极推动,目前已经达到了每年近两千万终端的销售量;IPTV基本上是专网传输,产业链及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不同地域落地政策上会有很多不同。
再次,从应用方面看,OTT突破了电视的限制,实现多终端的互动,这种互动是基于互联网的视频服务和应用在电视、电脑和手机上分发,在不久的将来,人们会习惯于将手中平板电脑上的娱乐节目直接通过无线方式接到大屏幕;IPTV仅仅只是视频业务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且和有线数字电视、卫星电视一样,是一种传统的视频业务,本质上决定了IPTV是建立在有效的用户需求基础上,不可能被轻易取代。
最后,从产业链角度看,“两条腿走路”有利于厂商建立新的盈利渠道。IPTV的盈利前景广阔,而基于OTT的产业链也初步形成,包括牌照商、终端厂商、技术商乃至内容商在内的各个环节,都力图成为运营主体,共同探索OTT产业的共赢局面。
无论平台如何变化,内容一直是二者的核心优势。视频服务作为广电建设智能管道的核心业务,在其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IPTV来说,需要在现有网络、业务和终端的基础之上考虑整体产业链的优化,以及服务价值的提升;而对于OTT而言,要尽快摆脱国外成熟模式的崇拜,摸着石头过河,在“可管可控”的体制下寻求真正适合国内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