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当街卖卫星电视接收器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劳动路北段,看到路边摆放了几款卫星电视接收器,一中年男子正在给路人介绍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功能。该男子热情地对记者说,此装置由一个锅状接收器与一个类似机顶盒的转换器组成,不仅能接收到43个国内卫星电视频道,而且能接收到台、港、欧美等地的30个电视频道。
“我听说个人不能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安装之后有人查吗?”记者问道。该男子说:“你看我在哪儿卖?大街上呀!如果有人查,我敢在这里卖吗?”为证实自己所言非虚,该男子拿出一套新装置,然后用数据线将锅状接收器、转换器与电视机连接好,电视机立即播出了一系列电视节目,且画面清晰、稳定。
该男子还说,这套装置的使用寿命超过10年。使用者可以把接收器安装在自家的阳台上,绝对不会被人发现。
价格低廉,但质量没保障
记者走访发现,市区有部分小区和民房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器。记者从几名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用户处了解到,他们看中的是这类产品价格低廉,使用方便。
虽然我国早在2009年就出台政策,禁止个人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部分商家无视禁令,仍在顶风销售卫星电视接收器,而个别市民也乐意购买。殊不知,这些未经广电部门批准销售的产品,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的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并不能长期免费收看许多国外电视台的节目。因为国外的多数卫星电视台是加密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改一次密码,消费者只有付费后才能收看。一般情况下,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商贩会购买一张正版的付费卡,取得收视权,进行复制后连同卫星电视接收器一起卖给消费者,消费者收看一段时间后就会失效。
违规使用,将被罚款
据了解,国务院有关规定指出,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事业科的工作人员说,卫星电视接收器的销售、安装及使用要经过国家批准,私自销售、安装及使用卫星电视接收器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