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再次被推上风头浪尖,以上消息对目前碎步前进的三网融合发展会带来哪些影响?双向准入许可证的发放能否实质破题三网融合?南京邮电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张顺颐教授指出,三网融合目前发展尴尬,政府不满意、广电系不满意、电信系也不满意,现阶段的双向准入并未实质展开,下一步双向准入能实质推进到哪个阶段事关三网融合发展进程。
双向进入,强调两部门须步调一致
三网融合缓慢前进,引发业界各种质疑之声,甚至有业内专家认为三网融合进入了僵局。
对于此次发放电信、广电双向进入业务许可证,有乐观派认为拿到双向进入的许可证,也就表明运营商可以正式开展三网融合的具体业务了,而运营商拿到广电部门的许可证则能够切入IPTV市场;当然也有悲观派,例如歌华有线表示,何时能够拿到许可证还说不清,而且即便是拿到了许可证,也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影响三网融合业务开展的因素了,这样的历史教训有很多。
张教授结合目前三网融合的现状对业界传闻的即将发放双向进入许可证持欢迎态度,他表示,牌照是解决目前三网融合停滞不前的第一步,双向进入许可证不是单方面发放,之前传闻说是工信部来发放许可证不全面,要发放双向进入许可证也得两个部门同步开展,在一个时间上进行。
“目前看,双向准入技术上不难,双方放开的业务范围目前也有明确的限定,其中电信系的申请主要围绕IPTV和手机电视的传输、分发业务展开申请;广电系的申请主要围绕码号资源、IP地址。”张教授特别强调:“去年的方案在双向准入方面更有利于广电系,使电信系在发展方面相对比较难,内容资源的限制引发不少争端,也是目前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的重要因素。因此,今年的双向准入许可证的发放要尽量让双向对等地进入双方的领域,才能解决丰富的视频内容资源与巨大网络用户资源者之间不能共享的矛盾。”
实质推进三网融合,广电需先整合
关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的业界最新消息是,根据最新的组建方案,该公司名称为“中国广播电视网路公司”,属於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对此,不少券商机构认为,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的挂牌对三网融合具有标志性意义,意味着广电系统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化运营主体成立。
张教授认为,广电系的整合的确在推进三网融合过程中很关键,由于两大竞争主体的市场化程度不一致,也造成不少阻力,“我一直主张,欲推三网融合,广电系整合必不可少。”因为通信业务必须是“全程全网”进行的,处于分割体制之下的企业是不可能开展通信业务的。所以,广电有线网络要全面进入通信领域,必须的前提就是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运营网络和企业。否则即使拿到“通信”的入网证,也很难参与通信业务。
但对于中国广播电视网路公司这一新闻,张教授另有一番看法,他认为成立中国广播电视网路公司难度比较大,由于广电系特殊的体系,要形成全国一盘棋,面临股权等难题。由于广电是从下至上发展的,而且是各级政府为投资主体,分级而治,协调上比较困难。同时,台网合一的体系严重影响广电系的市场竞争主体身份,广电系的整合与台网分离是推进三网融合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亟需解决的环节。广电网络计划“一年”整合,至今时间已到,但尚未完成就说明这一困难。
创新融合业务监管
广电系握有内容播控权,电信系则拿着互联网宽带等资源,双方各自紧握手中的牌,利益博弈中,三网融合路在何方?
张教授对此现象表示,资源难实现真正意义的共享就是资源浪费,并引起重复建设,说到底还是牌照问题,双方的内容节目资源与信号网络资源开放到什么程度、是否对等开放等系列问题都关系到双向准入是否到位,这也是试点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
张教授认为三网融合目前出现困境的主要原因为:第一,立法不完善,甚至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依;第二监管不统一,各自为政的状况,监管方法不到位;第三资源不均衡,双方的双向进入并未开放核心资源;第四利益难协调;第五,内容资源稀缺造成双方竞争过程纷争不断。
对于如何解决这一困境,张教授提出建立通信业监管机构的思路,认为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都已经成立且发挥巨大作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和趋势下,通信业也应该成立专门的、统一的、权威的、表达国家意志的、隶属于国务院的通信业监管委员会这样的监管机构,从而专门解决融合监管不到位的现状。三网融合中存在内容监管与网络(包括业务)监管两大任务(部门),由于内容代表党和政府喉舌因此目前的宣传部门、公安部门对媒体内容、网络内容的监管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但是对于通信网络的建设、网络业务和营运、管理,以宣传部和公安部门的监管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专门的业务部门进行监管。从目前的情况看,设在工信部的通信管理局对于通信行业的监管完善有效。但是要对广电网络进行监管,难度很大。且不要说广电部门目前隶属于广电总局,工信部的通信管理局无法监管。即使广电部门实行“台网分离”,但是隶属关系不变,工信部也难以监管。如果将有线网络公司不但实行“台网分离”,再作为央企划归国资委,即使给予有线网络公司各项明确的任务或者一定的政策,但是恐怕现阶段也难以与电信运营商全面竞争,这可能还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需要中央在考虑国家全面更加深入的改革时才会研究。但要优化对融合类业务的监管,例如美国、德国、法国和新加坡等,也都有专门的电信行业监管委员会,以维持电信、内容双重管理体制,但是对于融合新业务却明确新管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