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发改委、广电总局编制印发了《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
《规划》要求,村村通工程实施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保障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落实配套资金,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规划》强调,村村通工程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进服务的要求,健全技术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入户率。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村村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将偏远农村地区82.4483万个新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及48.8813万个林区(场)“盲户”的广播电视覆盖纳入实施范围,加强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1229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逐步改善服务农村的高山骨干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村村通工作负总责,国家安排中央补助投资34.9256亿元对西部地区和全国贫困地区工程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其中用于“盲村”广播电视覆盖18.0106亿元,用于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16.9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