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不久前刚刚报道过的编剧经纪公司“喜多瑞”,昨天突然掀起一场维权风波。作为电视剧《中国1921》的编剧,喜多瑞董事长汪海林、总经理刘毅、合伙人阎刚先后发表微博,称该剧制片方浙江影视集团拖欠稿费,并存在恶意欺骗行为。究竟是制片方欺人太甚,还是编剧们“野心”太大?当事双方截然相悖的说辞,如同一场现实版的“罗生门”。
编剧:连稿费都还没收齐
按汪海林的说法,2009年,浙江影视集团找到喜多瑞公司商谈《中国1921》的合作,并最终达成协议:按剧本创作进程,浙江影视集团将分阶段支付相应稿酬,而喜多瑞即使没有投资本剧,也拥有出品方身份和利润分红的权利。
“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只支付了定金和分集大纲的钱。这部剧去年10月就创作完了,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剩下的七成稿费我们一分也没有拿到。”汪海林还表示,之所以在只有大纲稿酬的情况下还完成剧本创作,是因为当时制片方承诺,经费太紧张,你们的稿酬就算作投资。但结果,连“联合出品”的名义也在开播前被对方否认。“他们说,你一家民营公司,担任大片出品方,不合适。”
“利欲熏心,为了独占荣誉,整个过程都在欺骗我们。”汪海林言语间很是愤怒。目前,他已向电影文学学会和广电协会电视剧编剧工委会投诉,并向广电总局和央视总编室发出了揭露信。喜多瑞公司的律师也向法院递交了相关材料。电影文学学会表示了关注和支持,编工委也开始进行斡旋。
制片方:严拒对方“捞一把”
然而,对于汪海林的说法,制片方那边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论调。《中国1921》制片人、浙江影视集团发行总监杜闻伟也是一肚子脾气,他指责对方说:“这完全是自己的目的达不到,就用‘乌贼战术’来闹事、抹黑。”
对于“拖欠稿酬”和“不承认出品方身份”这两点指责,杜闻伟予以回击:“第一,稿酬已经付清,一分钱未欠,此事有汇款凭据为证;第二,他们没有对该剧投过什么资。投资一部剧是何等重大的事,我们都会签投资合同的,请对方出具投资合同。”
他进一步披露,之所以会闹出这件事情,是因为片子播出前夕,喜多瑞突然提出要担任出品方,而且要求片头有“艺术总监汪海林、编审刘毅”的字幕。“怎么可能!”杜闻伟认为这太荒唐,“出品方的背后是版权所有问题,这部剧是国有资产投资,他们并没有出钱,其他的署名也有无形价值,乱署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他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向这种无理的要求妥协。”
对于制片方的表态,汪海林用两个字评价:“耍赖。”他说自己确实拿不出投资合同,“因为他们一直口头说一定签,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而其他问题,大可以在法庭上见证据。
编剧们真能当上投资人?
汪海林等人的维权行为,引来不少编剧同行的围观。著名编剧宁财神、王宛平等人,都表示了对喜多瑞的同情和支持。汪海林说,其实这类侵权在编剧身上太常见了,“只是考虑到精力、影响等问题,很少有人维权到底。所以我们一站出来,才有这么多人‘同仇敌忾’。”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看法。北京中视丰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锋说,“这种侵权事件多发生在新人编剧身上,制片方其实不太敢得罪有名的编剧。”王建锋当过编剧,做过制片人,目前从事电视剧版权交易,对行规非常熟悉,“就央视的剧来说,投资达到三分之一,才能署名出品人,而以编剧的能力,一般做不了这么大的投资。”
王建锋认为,一方面,制片方其实希望编剧能参与分成,“这样编剧更有热情,不会光凭技巧写字了事。”但另一方面,国内影视企业财务不够透明,发行代理等费用多少,片方说了算,这使得“分成”一说形同虚设。
对编剧们来说,成为投资人真的只是一个梦想吗?本报记者王砚文
编剧:连稿费都还没收齐
按汪海林的说法,2009年,浙江影视集团找到喜多瑞公司商谈《中国1921》的合作,并最终达成协议:按剧本创作进程,浙江影视集团将分阶段支付相应稿酬,而喜多瑞即使没有投资本剧,也拥有出品方身份和利润分红的权利。
“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只支付了定金和分集大纲的钱。这部剧去年10月就创作完了,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剩下的七成稿费我们一分也没有拿到。”汪海林还表示,之所以在只有大纲稿酬的情况下还完成剧本创作,是因为当时制片方承诺,经费太紧张,你们的稿酬就算作投资。但结果,连“联合出品”的名义也在开播前被对方否认。“他们说,你一家民营公司,担任大片出品方,不合适。”
“利欲熏心,为了独占荣誉,整个过程都在欺骗我们。”汪海林言语间很是愤怒。目前,他已向电影文学学会和广电协会电视剧编剧工委会投诉,并向广电总局和央视总编室发出了揭露信。喜多瑞公司的律师也向法院递交了相关材料。电影文学学会表示了关注和支持,编工委也开始进行斡旋。
制片方:严拒对方“捞一把”
然而,对于汪海林的说法,制片方那边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论调。《中国1921》制片人、浙江影视集团发行总监杜闻伟也是一肚子脾气,他指责对方说:“这完全是自己的目的达不到,就用‘乌贼战术’来闹事、抹黑。”
对于“拖欠稿酬”和“不承认出品方身份”这两点指责,杜闻伟予以回击:“第一,稿酬已经付清,一分钱未欠,此事有汇款凭据为证;第二,他们没有对该剧投过什么资。投资一部剧是何等重大的事,我们都会签投资合同的,请对方出具投资合同。”
他进一步披露,之所以会闹出这件事情,是因为片子播出前夕,喜多瑞突然提出要担任出品方,而且要求片头有“艺术总监汪海林、编审刘毅”的字幕。“怎么可能!”杜闻伟认为这太荒唐,“出品方的背后是版权所有问题,这部剧是国有资产投资,他们并没有出钱,其他的署名也有无形价值,乱署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他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向这种无理的要求妥协。”
对于制片方的表态,汪海林用两个字评价:“耍赖。”他说自己确实拿不出投资合同,“因为他们一直口头说一定签,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而其他问题,大可以在法庭上见证据。
编剧们真能当上投资人?
汪海林等人的维权行为,引来不少编剧同行的围观。著名编剧宁财神、王宛平等人,都表示了对喜多瑞的同情和支持。汪海林说,其实这类侵权在编剧身上太常见了,“只是考虑到精力、影响等问题,很少有人维权到底。所以我们一站出来,才有这么多人‘同仇敌忾’。”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看法。北京中视丰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锋说,“这种侵权事件多发生在新人编剧身上,制片方其实不太敢得罪有名的编剧。”王建锋当过编剧,做过制片人,目前从事电视剧版权交易,对行规非常熟悉,“就央视的剧来说,投资达到三分之一,才能署名出品人,而以编剧的能力,一般做不了这么大的投资。”
王建锋认为,一方面,制片方其实希望编剧能参与分成,“这样编剧更有热情,不会光凭技巧写字了事。”但另一方面,国内影视企业财务不够透明,发行代理等费用多少,片方说了算,这使得“分成”一说形同虚设。
对编剧们来说,成为投资人真的只是一个梦想吗?本报记者王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