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只需要插上网线,就可以实现在线观看互联网络上的电影、电视剧及娱乐节目,同时能够直接快速下载影视资源。未来通过在线升级可以实现在线学习、在线卡拉OK、互动游戏等功能。所谓的“后仰式”让我们身体可以相对舒服些!这就是互联网电视可以实现的功能。但是由于国内行业机制与不法厂商的问题,互联网电视迟迟不能进入百姓家。
4月27日,央视曝光互联网电视提供的在线播放、下载电影涉嫌盗版,还称部分互联网电视上可以看到淫秽视频,海尔、海信、TCL、康佳、创维等品牌的互联网电视也因此登上了央视的曝光台。
此事件一出,4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了针对电视机终端的两道许可门槛:《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份文件。文件规定,“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
互联网电视应用
目前各家彩电厂商开展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几乎都属于尚未被广电总局授权的范畴,无疑彩电厂商所有的自建平台都将作废,又伤元气。
可见,三网融合下,互联网电视内容才是关键,具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机必须绑定一家拥有运营牌照的服务商,这样对每台电视才能够管控。政策通行证有利于消费者购买和日后维护的稳定性。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电视走俏,消费者对其认可的根本原因是区别于传统电视的节目内容。因此差异化的内容才能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节奏。
国内广电市场区域化市级化分布,散乱,整合困难。彩电企业隶属于工信部管理,广电总局只有通过内容监管才能在产业链中增加控制力,进而在三网融合中获得更多话语权。互联网监管以来成效明显,笔者认为互联网上能播出观看的视频节目为何电视上不能播出,为何消费者不能自主的观看、自主的选择播出的内容?其实这些都是可以的!关键还是在于工信部与广电部门的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