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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广传媒挺进互联网电视业务 合作伙伴选定优朋
光明网 | 战钊 | 2011-03-17 10:00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


今天,南广传媒在广州宣布进军互联网电视业务,并正式选定优朋为其平台运营服务合作伙伴。这是国内广电传媒集团第一次与商业互联网公司联手进军互联网电视,服务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业内人士称其为“三网融合实践的标志性事件”。南广传媒是中国最大的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之一,而优朋则与全国23个省级电信运营商有着长达6年的合作,积累了深厚的影视娱乐平台运营服务经验。互联网观察人士认为此次合作“将重新定义互联网电视服务标准”。

据悉,南广传媒与优朋将在内容集成、技术平台、网络支撑、硬件终端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高清优质的应用服务。优朋董事长邵以丁表示:“双方此次合作,将在未来2年内为中国超过1000万用户带来真正的高品质互联网电视服务体验。”

邵以丁(资料图)

2009年起,为规范管理,国家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播控服务+内容服务”的牌照管理制度。截至今年3月,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并通过验收、正式获得运营资格的有央视国际、上海文广、浙江华数与南广传媒四家单位。同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三家单位获得筹备此项业务的许可。业内人士表示,2011年将成为中国互联网电视元年,优朋是目前唯一一家具备互联网电视平台运营服务大规模实施能力的商业互联网公司。

优朋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影视数字娱乐平台之一,其业务分为B2B的“优朋服务”和B2C的“优朋影视”两大作业体系:“优朋服务”是为电信运营商面向其PC、TV、Mobile等各类型终端用户所构建的互联网影视平台提供的优质、高效的平台运营服务及内容输出服务,经过6年积累,优朋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服务提供商;“优朋影视”则是通过集合海量、正版优质影视内容,以先进、成熟的技术体系作为保障,通过自主研发、覆盖全国的内容传输系统,面向PC、TV、Mobile等各类型终端用户提供的高清优质影视数字娱乐服务。目前优朋拥有版权的电影近4000部、电视剧25000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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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牌照编辑本段互联网电视牌照定义:

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14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厂商如果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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