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靖边县烟墩山鞭炮声声,3000余套非法销售安装的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在一片碾轧声中被销毁。这是今年以来,该县广电局在全省率先集中销毁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此前的两年,该县累计销毁4000多套。
近年来,在靖边一些批发市场及乡镇集市出现了以营利为目的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这对县辖区域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令第129号《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定。三年来,广电稽查大队严格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在公安、工商和610办的支持下,严防不法设备恣意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通过事先暗访调查、摸底调研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日常管理和集中查处结合起来,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县城范围内非法销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摊点依法取缔,对乡村已安装和使用的用户进行查收,现累计依法查处和收缴了7000余套非法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同时劝用户进行置换微波电视接收设备。
该局的主要负责人告诉笔者,销毁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可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防范境内各种敌对势力不良信息的入侵,严守党委政府的宣传阵地,牢控舆论工具。同时解决了广大群众看电视信号差的问题,减少了农民的经济损失,也打击了非法销售和安装行为,维护了农村电视市场管理秩序,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