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出台《河北省扶助残疾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用本规定获得扶助。各设区市和具备条件的县级电视台应当于4月1日起,开办手语节目,影视作品和公共电视节目应当加配字幕。
本报记者 杨琨
社保 对特困家庭实行临时救助
《规定》要求,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应实行临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安排实物廉租住房或者给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城镇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贫困残疾人适当减收廉租房租金或者提高补贴标准。需要拆迁残疾人住房的,在回迁地域、住房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人托养人托养的资金投入,对智力、精神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予以适当补贴。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
就医 减免贫困残疾人医疗费用
《规定》要求,对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贫困残疾人到省内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给予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优先照顾,免收普通挂号费和注射费,减免不低于5%的治疗费(不含材料费)、10%的检查费、50%的住院床位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将涉及残疾人疾病检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对贫困残疾人重症医疗实施特别救助和康复治疗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不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给予补助。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的孕妇和新生儿,由县级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早期干预,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教育 补贴贫困残疾家庭寄宿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
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不低于30%的学费。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对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免试与本人身体不适宜的体育项目,听力残疾学生免试听力测试。
就业 残疾人报考公务员不设限
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录用和招聘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限制报考,择优录用或者聘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有一定比例适合残疾人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核发营业执照。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本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所得,承包和承租企事业单位经营所得,以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规定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文体 公共图书馆应建盲人图书室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公厕等公共场所,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体育场(馆),一级、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盲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以上公共场所。以上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盲人图书室(阅览室)。邮政企业应当按规定免费邮寄盲人读物邮件。
其他 免收残疾人的车辆停放费
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单位的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悬挂残疾人优先的明显标志;听力、视力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申请安装有线电视,凡申请安装地点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应当减免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享受优惠或者免费;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免收残疾人的车辆停放费。
本报记者 杨琨
社保 对特困家庭实行临时救助
《规定》要求,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应实行临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安排实物廉租住房或者给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城镇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贫困残疾人适当减收廉租房租金或者提高补贴标准。需要拆迁残疾人住房的,在回迁地域、住房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人托养人托养的资金投入,对智力、精神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予以适当补贴。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
就医 减免贫困残疾人医疗费用
《规定》要求,对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贫困残疾人到省内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给予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优先照顾,免收普通挂号费和注射费,减免不低于5%的治疗费(不含材料费)、10%的检查费、50%的住院床位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将涉及残疾人疾病检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对贫困残疾人重症医疗实施特别救助和康复治疗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不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给予补助。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的孕妇和新生儿,由县级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早期干预,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教育 补贴贫困残疾家庭寄宿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
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不低于30%的学费。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对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免试与本人身体不适宜的体育项目,听力残疾学生免试听力测试。
就业 残疾人报考公务员不设限
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录用和招聘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限制报考,择优录用或者聘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有一定比例适合残疾人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核发营业执照。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本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所得,承包和承租企事业单位经营所得,以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规定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文体 公共图书馆应建盲人图书室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公厕等公共场所,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体育场(馆),一级、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盲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以上公共场所。以上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盲人图书室(阅览室)。邮政企业应当按规定免费邮寄盲人读物邮件。
其他 免收残疾人的车辆停放费
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单位的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悬挂残疾人优先的明显标志;听力、视力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申请安装有线电视,凡申请安装地点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应当减免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享受优惠或者免费;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免收残疾人的车辆停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