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浙江省财政厅和省广电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惠民服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惠民服务工程建设。
浙江省广电惠民服务工程主要有四项内容:有线广播村村响、“广电低保”、农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建设。该管理办法对现有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对新增加的项目制定了新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该管理办法还对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及拨付,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