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同意辽宁电视台开展3G手机视听节目服务相关业务的批复》(广局网字[2009]41号)和《广电总局关于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0]74号),广电总局网络司组织对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服务平台进行了验收。验收组成员由来自广电总局网络司、科技司、监管中心、广科院和辽宁省广电局的人员组成。
验收组按照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我国3G手机电视(专网)内容建设和发展的意见(试行)》、《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规范(试行)》、《3G手机视听节目集成播控平台验收办法》的相关要求,听取了辽宁广播电视台关于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的汇报,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重点功能测试,审核了相关文件。验收组认为:
一、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具备节目播出控制和EPG管理功能,能够对点播节目和直播节目实时上下线,对手机电视节目单设计、修改,平台对播出节目能够实施有效控制管理。
二、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具备用户管理和计费管理功能,能够实现对最终订户手机电视业务实时鉴权、计费、开通、关断。
三、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立了节目审查制度和安全播出应急处理机制。
四、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具备接入多家内容服务平台的支撑能力,制定了内容服务平台接入的相关技术规范,建立了相应的业务运行机制。
五、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具有独立的手机电视门户页面和独立呼号,已建立后台节目管理系统、版权保护系统、运营数据查询系统。
六、辽宁广播电视台3G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平台,能够对节目单进行设计、修改,具有点播节目和直播节目实时上下线功能,并能够将节目和节目单发送到集成播控平台。
验收组一致认为,辽宁广播电视台建设的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服务平台基本符合各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建议总局向辽宁广播电视台颁发3G手机电视服务许可证。
验收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