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电体制不进行彻底改革,三网融合就不能真正实现。只有实质推进广电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网台分离和制播分离,才能为广电在三网融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体制基础。
制播分离是广电发展的必经之路
广播电视长期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编播人员队伍繁杂臃肿,这种制播合一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造成了电台、电视台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以前广电系统内部没有产生市场竞争的环境,广电作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必然。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体制下,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较低水平上重复运转,所以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
同时选择制播分离的形式,要受生产力水平和经营发展规模、资本积聚和集中程度、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等条件的制约。就全国大多数地方来说,广电系统的经济实力与内部改革远未到位,企业化管理水平相距甚远,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制播分离显然为时过早。因此,从推进企业化管理入手提高电台、电视台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深化内部各项改革增强经营创收能力,经过资金的积累和实力的积聚,适时制播分离组建集团,这是一条循序渐进、顺乎规律的必由之路。
上海文广,湖南芒果,天津,吉林等地也都纷纷在实验性制播分离,将制作分离出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制作效果,湖南广电正在改革的进程中,湖南广播电视台长欧阳常林表示改革核心在于“局台分离”和“制播分离”。
在制播分离的实践上,上海率先迈出了第一步,湖南广电的机制体制改革也值得借鉴。制播分离意味着电台、电视台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广播电视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发展壮大,赢得与国外传媒抗衡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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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了一些所谓“制播分离”的尝试。由于翻译的原因,有人将“制播分离”理解为将电视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相剥离,认为电视台只管播出,而不制作节目,节目全部交由社会上的公司制作—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偏颇的。事实上,英美等国的节目制作公司(或独立制片人)与节目的播出机构是有着隶属关系的。如英国ITC在全国的15家独立制片公司都是由ITC投资建立的。美国的节目制作公司中也都有各个节目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因此,独立制片制度首先在资本上就不是独立的,而“节目制作多样化”的提法更能够正确反映“制播分离”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