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牡丹江市物价局受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召开了收费标准听证会,对牡丹江市数字电视相关费用标准进行了听证,经过对拟定价方案的讨论、修改、完善,最终上报省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复牡丹江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如下:
一、数字电视基础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
(一)居民收视用户
1、居民用户免费配置第一终端的机顶盒和智能卡(IC卡,以下简称机顶盒)者,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24元。
2、居民用户自行购买第一终端机顶盒的, 收费标准为每月20元。
3、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安装第二及以上终端,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第二终端收费标准为每月8元,第三及以上终端收视费标准为每月6元。
(二)非居民收视用户
在居民用户收费标准下浮10%的幅度内,通过与用户协商的方式确定。第一终端机顶盒免费配置并负责维护。
二、其他有关规定
(一)数字化整体转换中向电视用户发放的第一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不得收取费用。
(二)有线数字电视第一终端安装工料费收费标准为180元。第二及以上终端按每终端30元收取安装材料费。原有线模拟电视用户直接转换的,不再收取第一终端安装工料费。用户申请办理迁移的,每户收取迁移费50元。
(三)按不盈利原则,核定机顶盒成本销售价格:标清机顶盒每台280元,智能卡每张50元。允许用户自行从市场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机顶盒。
(四)付费频道等增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可自行确定后报省局备案。用户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有偿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