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和网络媒体违规资讯广告将有相关规定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在下达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一个月后,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公布,截至8月28日,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中,违规播出电视购物节目的频道已经从224套减少到77套。 工商总局还表示,将与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协商出台对平面和网络媒体上违规资讯广告的相关规定。
据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今年8月1日起,广电总局对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共计1117套自办频道进行了全面监看,大多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查停播了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节目,近一个月来,广电总局对违规播出机构下发书面告诫书406件、整改通知书13件,目前违规频道数量从之前的224套已减少到77套。
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屈建民向媒体表示,工商总局正密切关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的相关违规广告和资讯,将与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协商出台相关规定。各级工商部门正组织力量、加强监测,对未按规定停播的播出机构及时通知广电部门;节目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在曝光同时还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