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务院紧急会议精神,国资委迅速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中央企业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在灾区有下属单位和机构的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处置得力,全力以赴做好自救和抢救受伤人员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信》强调指出,电信、电网、石油中央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调用应急设施和装备,尽快恢复受灾地区供电、供油和通信,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