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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卫视”的炒作已超出媒体公器的底线
新京报 | 宋石男 | 2010-04-07 11:00
  4月1日,网上传出消息,安徽卫视将在5月2日至6月15日新版《三国演义》播出期间,改名为“三国卫视”。

  这是愚人节新闻吗?安徽卫视推广部负责人俞湘华旋即回应说,确实要改名字,不过不是改成“三国卫视”,而是“5月三国台”,并在台标下打上相应字样。同时,安徽卫视还将策动麾下的诸多栏目,围绕新版《三国》进行地毯式轰炸宣传。

  在我看来,所谓“安徽卫视改名三国卫视”事件,不过是一次打擦边球的商业炒作。何以说是打擦边球?因为安徽卫视并非真要改名,只是在台标上动点小手脚,无需报批广电总局。此前,安徽卫视文体频道曾更名为综艺频道,就必须获得广电总局的批文。

  至于商业炒作,不妨先看一些数字。新版《三国》投资超过1亿元,4家卫视的首播总售价卖了1.6亿元,平均每集售价150万元,创下国产电视剧新高。更重要的是,安徽卫视是新版《三国》的大股东之一,该剧实是安徽卫视的定制剧。由此,则不难理解安徽卫视为何要倾力推广该剧,甚至为之“更名”也在所不惜。

  力推自制剧,对中国地方电视台的产业化而言,乃是一种进步。在欧美发达国家与中国港台地区,许多电视剧都是订单化生产,也即电视台出资、主创,本台首播,并随时根据市场反馈,修改剧本、终止或继续拍摄。如此,既可保证电视台资源独享,贴近受众,避免同质化,也可提升其品牌价值,进而推进电视媒体的产业化。

  但是,“产业化”并非免死金牌,更不意味着电视媒体可以借此上下其手,为所欲为。安徽卫视用“更名”来炒作其定制剧,实际上已经越过了作为公器的媒体的底线。

  首先是媒体形象的自我贬低。安徽台可以为《三国演义》更名为“三国台”,那四川台是否可以更名为“三国刘蜀台”,河南台是否可以更名为“三国曹魏台”,江苏台是否可以更名为“三国孙吴台”?而今后谁若播放《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电视剧版,是不是又要更名为“菊花台”?如果一个电视台连名字都可以为商业利益而出卖,它还有什么不能卖?

  其次是过分追逐商业利益而呈现的公共关怀缺失。我们只看到安徽台为商业利益而更名,却看不到有任何一家电视台为公共利益而更名。譬如山西台,按照人民的呼声,就应更名为山西矿难台,台标上挂白花,其拳头频道还可以有“问题疫苗电视购物频道”,台标上挂婴儿;再如东方卫视,就不妨更名为世博台,简称SB台,台标上挂菜刀,其拳头频道还可以有“钓鱼体育频道”,台标上挂断指。

  最后,使用电视台更名、众多栏目集体轰炸等方式以推广剧集,还涉嫌强迫消费。作为受众的普通百姓,虽然拥有换台权,但仍可能在这种滥用公器的行为下丧失辨别能力,不知不觉被蛊惑,就像定期收看新闻联播一样定期收看新版《三国演义》。我没看过新版《三国》,不能断言其为烂片,但对四大名著我早已审美疲劳。我不认为中国人应该一辈子反复收看关于武将、猴子、脂粉、强人的故事。我更不认为翻拍经典就真能成为经典,而不是为山寨中国又做一次贡献。

  美国学者纳尔逊·弗林特在讨论新闻媒体伦理时,曾提出一个深刻的的见解:“拥护资本主义,但保持独立”——独立于政党,独立于广告商,独立于公众,独立于商业主义,独立于宣传,独立于友与敌,独立于今与昔。媒体有权利获得财富,但如果它忘记了别的使命,只是盯着财富,不择手段而且乐此不疲,就将沦为一个纨绔子弟,一个懦夫,一个行业的耻辱。这样的媒体,只是一个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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