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邓先生乔迁新居,他去办理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时却遇到了烦心事,公司方规定想要免费领到一个机顶盒,必须先购买298元付费节目。邓先生认为这是强制消费行为,昨日,邓先生委托律师向提供机顶盒的某公司发出律师函,希望这家公司退还他支付的298元。
邓先生说,今年3月5日,某公司办理数字电视的业务员到他家所在的小区推销机顶盒,宣传广告上面写着“免费领取机顶盒”的字样,但公司业务员告诉他:要免费领取机顶盒,除须缴纳每月20元的数字收视维护费外,还须选择购买至少298元的付费节目,否则就不能免费。邓先生说,如果拿不到机顶盒,电视机便形同虚设,所以他只好花298元“买”了机顶盒。邓先生认为该公司所谓的“免费”,其实是促销的一种手段,他委托律师,希望能够帮忙要回这笔钱。
接受这起官司的四川省君士达律师事务所李仑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这家公司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消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