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三网融合政策和美国的国家宽带计划都是具有国家发展战略的意义。在鼓励竞争方面,二者可谓异曲同工。
鼓励竞争将是美国“国家宽带计划”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FCC在其阶段性报告中提出,只有鼓励竞争,才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普及、高效和低成本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美国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独占螯头。同时,FCC特别重新修订了其“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原则,强调网络运营商必须提供“透明、平等和无歧视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在我国的三网融合政策中,也指出要“至2013~2015年,要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前一段时间,关于成立国家有线网络公司作为第四家全国性网络运营商的传闻,不绝于耳,可见国家广电总局对于“适度竞争”的紧迫感。然而,中国有线网络的殷鉴未远,省级有线网络能否在今年内如期整合完毕,尚未可知。
广电网络的优势,如一些论者所言,在内容优势、政策倾斜、终端到户和“可控可管”;而其劣势,则在于市场意识、“诸侯”体制、保守机制和产业规模。而对于真正的市场竞争而言,“政策倾斜”、“可控可管”,始终不是长久之计;如何发挥内容优势,改革既有的体制机制,形成能够持续发展的多个市场实体,才有“背水一战”的可能性。如果只是寄望于维持现有的垄断地位,利用“82号令”之类的保护伞,避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
在全球化成为潮流今天,市场竞争是无法回避的。处于三网融合时代的广电网络,不仅将面对电信“双向进入”的挑战,将来甚至可能直接面对国际竞争。中国的广电网络,如果因循守旧,画地为牢,前途堪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