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一项重大决策使得业内期盼了近十年的“三网融合”终于从理想走进现实。
“目前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名单还未最终敲定,通信和广电系统正在进行各自试点地区的申报工作,而现阶段,明确业务推进主体、划分权利责任、规范试点企业资质等都是两部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在试点确立前必须商讨的一系列事宜。”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了解内情的专家告诉记者。
而针对国家提出的三网融合政策究竟如何“落地”,一位广电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经过两部委的多次协商,目前已基本确立了‘对等开放’的市场原则,也就是说,在最终确定的试点地区,通信和广电将实现双向进入的同时性,不会因双方实力偏差而存在时间窗口。”
按照这种说法,在试点地区,在广电快速切入电信基础和增值业务市场的同时,通信也将“名正言顺”地经营IPTV业务,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输。
这样的结局似乎正顺应了双方的融合意愿,各地电信运营商与地方广电对于试点申报非常踊跃。
前述广电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目前各地广电申报工作的反馈情况看,上海、山西、浙江杭州、山东淄博以及江苏省的无锡、苏州等众多省市均在广电总局“三网融合”试点的考虑范畴之内。
在电信运营商方面,以中国电信为首的三家运营商也在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告诉记者,中国电信虽然目前已经拥有了6个IPTV业务试点,但未来将计划扩展至20个地区。
“试点类别选择绝不惟一”
毋庸置疑,“对等开放”的试点原则的确为通信和广电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但也为两家出了道“融合难题”——市场和业务的博弈不可避免。
“很明显,为期三年的试点推广将对后期的‘普及全国’起到举足轻重的示范作用——试点效果好的地区很有可能成为全国样本,由此,两部委对于融合试点地区的选择也就更加慎重。”一位接近电信运营商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同时,业内对于试点类别的选择看法也都不尽相同,其中有两种声音最为“响亮”。
一方面,有专家表示,试点应该确立在通信和广电都相对成熟的发达省份,无论企业实力,还是市场规模双方都占据相当比重,也就是政策中提到的“有条件的企业”,比如可以重点考虑广电数字化改造已经完成的省市,以及选择电信运营商已具有IPTV基础的地区。同时,发达城市还具备新兴业务的消费能力,能够实现以融合业务带动业绩增长。
另一方面,也有专家表示,更倾向于地域相对偏远的欠发达地区,比如农村市场。这些地区的电视、电话和宽带普及率不高,市场状态基本处于空白。由于不存在旧有市场格局的牵绊,通信和广电能够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快速形成融合发展合作模式,对于杜绝重复建设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对于现阶段存在争议的几种试点类型,国家都会仔细权衡利弊,并以不同程度体现在试点名单之中,因为建立试点的本意就在于充分考察三网融合效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因此试点类别的选择绝不惟一。”前述了解内情的电信专家如是说。
内容牌照仍属禁地
正是看到国家在成立试点方面的“开放心态”,一些地区原本“低调”的融合业务也都顺利进入了发展正轨。
某地方电信运营商人士告诉记者,之前国家对于电信运营商经营互联网音视频业务一直没有明确说法,这也使得IPTV在推广过程中坎坷不前,如今国家政策终于破冰,各地有关IPTV的合作项目也便活跃起来。
不过前述广电人士却表示,尽管现行政策有所松动,但国家出于对内容的严格管控,终究不会对电信运营商颁发“内容”牌照,因此寻求与广电合作将是未来电信运营商主要的发展思路。
而据记者了解,各地目前在IPTV业务合作模式上已经积累了多种版本,按照合作形态和推广主体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3种模式。
杭州模式,由当地政府、杭州广电、地方电信运营商(原网通)联合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华数,目前公司经营范围已经覆盖了包括IPTV在内的所有通信和广电业务;河南模式,政府主导搭建融合平台——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以农村党员建设为目的搭建IPTV业务平台并实现电视节目的传输和播放,由广电负责内容、电信负责传输;山西模式,一方主导,以收益分成方式合作——山西移动在普及“村村通”的同时,利用自身光缆资源输送有线电视信号,并与当地广电以六四分成形式实现三网融合。
国家出手化解融合障碍
尽管各地三网融合的发展形态多样,但很大比例都仅是业务层面的融合,与理想状态下真正的“三网融合”还有很大距离,再加上国家政策并未给出具化细则,不免让人对于融合程度产生疑虑。
对此,一位电信研究院设计规划所的专家表示,“目前国家出台仅是框架性的政策措施,其中细则的具化还需要在试点推行中不断完善,尽管现阶段三网融合在技术、体制、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国家的政策基调不变化,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层面对于三网融合中存在的障碍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由国家政府高层牵头,兵分两路,从双方体制监管和技术改造方面展开调研,并探索可行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