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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停摆之后 “国家队”杀入视频分享
21世纪经济报 | 2009-12-18 10:00

数天前,当你再次打开BTChina网,只能看到两行孤零零的声明:

  “BTChina接广电通知,因无视听许可证,所以工信部删除备案号、关站......”。这是该网站创始人黄希威最后一次更新BTChina的页面。

  “我就是收到了一封EMAIL,是工信部备案中心发的,通知BTChina的备案登记号被取消了。”黄希威告诉本报记者,邮件中并没有告知备案被取消的原因。

  收到邮件之后,黄希威就按照规定自行关闭了网站,“你知道,中国网站采取备案制,没有备案登记号的网站就不合法。”

  在与本报记者的对话中,黄希威语气平缓,反复强调“现在什么都不太好说”。通话不久,两行声明亦无踪影,且宣布“永不再开”。

  这是广电总局整顿互联网的开始。截至12月12日,包括BTChina在内的国内近200家没有取得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被关停。广电总局表示,反盗版将是治理的第二步。

  在主管部门大举治理的过程中,引发争议最大的是BTChina,它代表了一种由网民提供内容的视频分享方式。同属于这种“分享型”经营模式的还包括优酷、迅雷等视频网站,其免费分享的方式已经占据了整个视频市场大部分的份额。

  从下载到“栽下”,转换似乎在瞬息之间;而众多的BT网站从白社会的雷锋到黑社会的黑户,身份变化之快让人感到充满虚幻。随着这些BT网上村落的坍塌,人们再次体会到一纸律令给某些群体带来的权力运用的欣快感,而更多的是那些周末再也无法从下载中“杀时间”的人们一声叹息。

  的确,内容共享的维基经济学不再适用,瑞典的海盗湾也已散伙。免费盛宴显然不敌版权利益集团及搜狐视频等“反盗版联盟”。

  国营许可证?

  收到邮件之后,黄希威才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工信部此举源于广电总局发给前者的一个文件,文件称,BTChina没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要求工信部关闭该网站。

  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一个合法的视频网站除了所有网站都需要的手续之外,还必须具备一张“准生证”,即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至今为止,绝大多数BT网站都没有得到这张牌照,“我本来就想等到什么时候被关,就关掉算了。”黄希威说。

  该视听证的申请条件,出自广电总局和工信部2007年12月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56号令”)。该规定的第八条明确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此条对于所有权的规定,立刻将绝大多数网站置于一出生就违法的境地。

  除BTChina这样的BT网站外,在其他以网民提供内容的分享型视频网站中,知名的土豆网、优酷、酷6,和PPLIVE、PPstream等,也基本是民营资本。但上述网站都已分批获得了视听证。

  “无明文规定。但业内有共识,上述所有权门槛只针对2007年12月20日即56号令发布时间后设立的视频企业。此前成立的视频企业,仍然可以申请许可证。”易凯资本CEO王冉告诉记者。

  这样的准入门槛,相当于在07年底后,关闭了民营进入视频网站的大门。

  与BTChina不同的是,几乎同时“关站”的Verycd网,仍进行着最后的努力——一边声称自己是因机房故障暂停服务,并于12月10日恢复服务;一边由一家名为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关联企业)递交了“视听许可证申请”,并在12月9日被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受理。

  “未来第一步是进行许可证管理,所有从事互联网视听的机构都要获得许可证;第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反对盗版。”BTChina被关之后,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曹云霞首度回应。

盗版责难

  BTChina等BT网站被关,只是这种“分享型”视频网站面临的一个关口。其更难以回避的,还有盗版的责难。

  根据法院的判决,最迟到2010年3月1日,海外人气最高的BT种子发布网站海盗湾(The Pirate Bay)必须删除所有的侵权种子,否则海盗湾的三位创始人将面临每人每天3000欧元的罚款。

  网民上传视频,如何界定版权,是所有“分享类”视频网站的阿喀留斯之踵。

  实际上,以维护版权为名的一批视频网站极力围剿上述BT网站,背后横亘的是潜在的利益。

  2009年9月15日,由激动网、优朋普乐、搜狐视频和华夏视联等4家付费点播类视频网站共同发起了一个名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组织。该联盟针对优酷、迅雷等视频分享类网站上涉嫌侵权的影视剧和电影进行诉讼。“这也是抓住了分享类视频网站的法律弱点,想抢占市场份额。”一位优酷阵营的人士透露。

  正是在这种双重挤压之下,“视频分享”阵营集体走到了十字路口:“左转”是转型,“右转”是突破法规“天花板”。

  首家获得“视听许可证”的民营视频分享类网站“酷6网”选择了“左转”——12月15日,酷6网宣布抛弃原有网友上载分享模式,斥资3亿用于购买版权。

  “其中一个亿用来购买正版的版权,一个亿用于媒体整合,还有一个亿拓展带宽。”酷6网负责市场的副总姚建疆对本报记者说,其证实,这三亿元并非来自网站新的融资。这个急速的“左转”,是酷6在这个关口做出的无奈选择。从技术上说,“右转”是更好的选择,视频分享具备web2.0的最大优势“互动”。但从法律上看,“右转”却无法逃避盗版嫌疑。

  避风港原则:利益的均衡术

  如果不想左转,也不想右转,“分享型”视频网站还有一个选择——等待。

  此前,互联网技术领先的美国曾在1998年出台过一个“避风港”原则——规定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FS:Page]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法案是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一位深入研究过此法案的互联网人士表示,这个法案既顾及了版权所有方的利益,赋予他们举证和主张的权利,又没有将ISP一棍子打死,且避免了ISP事先进行海量审查的义务。

  “这是互联网的技术发展,推动法律进步的表现。”上述人士评论说。

  2006年,“避风港原则”也被写入中国相关法律。但在实际案例操作中,这原则未能使优酷逃脱盗版的责难。11月26日,反盗版联盟与优酷之间的首个诉讼宣判,优酷被判败诉并赔偿45万元。同样,这个尚不成熟的法律原则也同样未能使得海外的BT网逃脱侵权诉讼。

  “我觉得,(避风港原则)里面需要区别‘主动未授权’和‘被动未授权’。”自由撰稿人陈世鸿指出。他认为“主动未授权”是指视频网站主动盗版,属于“商业盗版”,视频分享网站从中可能获得利益,应该加以重罚。“被动未授权”是“个人复制”,则属于用户行为,不应追究。
国字号入阵

  无论点播还是共享模式,整体视频网站的大格局正在变化。

  央视这样的“国家队”已经杀入战团。12月11日,2009年全国网络视频联盟年会上,官方人士证实,国家网络电视台将于2009年12月正式挂牌上线。央视联手暴风影音的传闻也不胫而走。

  而民营视频网站的联盟却显现了土崩瓦解之势。搜狐拉起的反盗版联盟成员之一“网尚文化”已经把另一个成员“普乐网”的关联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获得了百万元的赔偿。

 “就在这一两年,视频行业肯定要出现大整合。”王冉认为,普遍未能盈利的视频网站们,正在争夺的就是这块潜在的市场蛋糕,“谁能烧钱,谁能在一两年中在市场砸出领先地位”。

  数据显示,2009年视频行业的收入接近10亿,其中广告收入大约为4-5亿元左右,这与网络游戏的过200亿年收入反差巨大。“我预测,视频网站未来五六年就能同样突破200亿元。”王冉说。

  不过在引来这轮爆发式增长之前,渡过眼前这个冬天还是最重要的。

  一位广电系新媒体人士透露,受金融危机影响,无论点播还是分享类视频网站普遍在2009年融资困难,有些视频企业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危险,靠原有投资者“无奈下的增投”才躲过一劫。

  比较乐观的估计是,经过这轮整合,能存活下来的民营视频网站可能也就4-5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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