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网讯] 12月10日,为了规范电视购物频道,促进电视购物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等相关机关单位下发了《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广电总局指出,发展电视购物既有利于拉动内需,又有助于增加广播电视新的创收渠道,促进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繁荣发展。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内普遍存在资源配置不科学、主体弱小分散、商业诚信缺失以及公信力不高等问题。若不解决这些问题,电视购物很难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该《意见》对如何科学地进行电视购物频道资源配置做出了详细要求。符合条件的电视播出机构可从现有的自办频道(卫星、综合、新闻、科教、教育、农业、少儿、动画、公共、民族语、国际类频道除外)中调整开办1套购物频道;频道数量偏少、调整难度较大且当地有线网络数字化改造已基本完成的电视播出机构则可开办1套有线数字电视购物频道;而已经开办有线数字付费电视购物频道的电视播出机构将不得再调整开办购物频道或新增数字购物频道,不过经广电总局批准,可将有线数字付费电视购物频道变更为有线数字电视购物频道。与此同时,广电总局也宣布将不再批准开办有线数字付费电视购物频道。
在《意见》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广电总局还允许电视播出机构进行联合、合作和差异化发展。电视播出机构可以通过联合开办购物频道,合作经营,协议分成,从而达到扩大频道覆盖范围与影响力的目的。鉴于网络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手机电视、IP电视、互动点播等新媒体的不断壮大,广电总局也特别鼓励相关播出机构与新媒体合作。新媒体与电视购物的结合将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新媒体会为电视购物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而电视购物势必也会丰富新媒体内容。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新媒体购物方式将成为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