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穿秋水仍等不到广电总局对网络电视发展建议书的回复,主管电视整机的工信部只好以自己的方式规范行业发展。记者昨日从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得知,工信部旗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视像协会”)与国内九大彩电企业已向前者递交两份申请,拟为网络电视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技术标准不涉及内容
记者昨日查询得知,视像协会与中国数字家庭产业联盟、TCL、创维、长虹等国内主要彩电整机企业是两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两项标准的立项项目编号分别为“SJCPZT0309”及“SJCPZT0310”,名称分别为《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及《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完成年限均为2011年。
视协副秘书长郝亚斌昨日证实,网络电视行业标准目前正在进行立项公示,征求各方意见,随后两项标准将提交工信部进行审批,若顺利的话预计明后年就可出台实施。他同时强调,这两项标准只是涉及网络电视的终端整机部分,不涉及内容标准。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今年夏天那场有关网络电视“侵权盗播”引发的风波。
今年8月份,广电总局一则《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被解读是广电总局对网络电视的“封杀令”,轰轰烈烈推广的网络电视面临叫停危险。随后工信部力挺网络电视,视像协会向广电总局递交了网络电视发展意见。但郝亚斌透露,8月份向广电总局递交意见后,视协至今未得到广电总局的反馈。
广电总局加强内容监管
事实上,在工信部加强对网络电视发展引导的同时,作为节目内容主管部门的广电总局也正在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进行一轮整治,其中就涉及与网络电视整机厂商合作的视频网站。
对此,家电产业分析师刘步尘昨日分析:“自8月份网络电视风波后,广电总局方面并没有对网络电视再次发出声音,而是加强了对网络视频的监管,这说明双方已就此事进行妥协。其实,广电总局应该管的就是视频网站,视频网站才是内容提供者。”
国内较早推出网络电视的TCL集团副总裁韩青表示,网络电视代表了产业发展方向,TCL将坚持网络电视的研发,并已进行了三次升级。未来整机企业会在选择内容合作方面更谨慎,TCL只会和正版内容商合作,绝不会涉及盗版问题。
专家担心标准形同虚设
奥维咨询数据显示,近年来消费电子产业的发展表现以4C融合为导向,网络电视正是在4C融合最新发展阶段催生的产品。该公司对1200个城市家庭的入户调查表明,消费者对电视加载网络功能的受欢迎程度高达84%,在国内网络电视的市场规模将达数百亿元。
谈及网络电视的未来,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分析,网络电视是未来电视发展的趋势,能上网将成为未来电视产品的标准配置,每台电视都会有上网功能。但目前网络电视还受制于技术和宽带速度等因素,所以产品有待继续发展。“不仅是内容,涉及网络电视的多个方面都需要等到相关法律清晰时,才会迎来大的发展。”杨东文认为。
不过对于标准的最终实施效果,刘步尘却表示并不是太乐观:“现在很多标准都是‘形同虚设’,没有强制性。家电行业标准已是共识,围绕产品的功能、安装、售后、维护等的各种标准一直层出不穷。这些标准的共同特点几乎都是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就看网络电视标准最终以什么样的形式出台实施了。”“但不管怎么样,标准出台肯定不会对行业造成负面作用。”他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