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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数字电视,你还想提价啊?
羊城晚报 | 2009-11-30 08:00
《羊城晚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广州数字电视收费政策评估会的报道。在这个评估会上,多名评估委员呼吁数字电视要降价,而经营代表则“大方”地表示:数字电视收费暂时不提价。

“暂时不提价”的意思是:以后再提价。

经营方代表表示:数字电视在推进过程中没有政府投资,广东也没有收取高额初装费,相比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产品,它的收费最低,更不用说与电信行业相比存在的巨大差距。每天不足1元的收费,不是有线电视的真正价值反映。

数字电视与水、电、煤气、电信行业等公共服务产品并没有太多的可比性:数字电视在我们国家是宣传媒介(宣传者要承担投入和维护费用的义务),也是广告的产出者与收益者。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时,既要接受宣传教育,又要被动接受商品广告。观众观看商品广告,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广告“购买”行为,而电视经营者也已经实现了广告收入报偿。这一特性是其它公共服务产品所没有的。譬如,现今定价多为一元的日报、晚报,其成本远超定价,但报纸不能说“这样定价我亏了”。

由模拟电视到数字电视的转换是没有经过民意征询的,是一种强制性要求。要比,数字电视也应当与模拟电视比:并没有给使用者带来太多的好处,甚至还带来许多坏处——比如收费高了,耗电高了,操作难度高了,清晰度却并没有实质性提高;还有,千家万户的高级电视机因此不再使用,变成了废物,这种巨大的损失由谁“埋单”?可是,不但没人“埋单”,观众还要在提高收费时面临再提价的可能。因此,从性价比看,真正亏损的反而是数字电视的观众。

诚然,在由模拟电视到数字电视的转换过程中,改造者是付出了不小的费用。但这些费用都将逐渐回收直至盈利,你不能要求一投入马上就要赚钱——如果现在因为亏损而提价,那么到盈利时要不要降价?而且盈亏的账应该把电视广告收入计算进去,也不能单由技术改造的费用来结算。

由模拟电视到数字电视,百姓已经“被转换”了一次,不应该再来一次“被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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