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细究其中章节,仍然是框架性原则,与市场期望的操作细则和所希望达到的目标相去甚远。很多问题仍旧悬而待决。
比如,要求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为什么中央部委所属的出版社将推迟到明年年底?为什么广播电视业暂时不改?为什么强调跨区域重组却还是行政配置刊号资源?
种种疑问在《规划》中并没有找到答案。
事实上,文化体制领域的改革,折射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步骤。
其改革脉络之长可追溯到1993年,当年11月,文化部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
但这基本上停留在概念阶段,条块分割的计划式文化体制使文化产业缺少生机和活力,依旧徘徊不前。
真正让其获得突破性发展机遇的是2001年中国的“入世”。鉴于对逐步开放各领域时间表的承诺,中央和政府相继于2003年和2005年下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决定》,要求文化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引起理论界和业界的关注。
其时所表现的突破是,电影、音像、演艺、会展、艺术品经营等领域,由于与意识形态关系不大,政府允许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一些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对国有文化单位通过参股、控股进行重组改造,但党报、党刊、电视等新闻传媒行业依旧保持事业体制;此外,要求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但其路径选择是“事业体制、企业化运营”。
至2009年,此份规划依然未见彻底改革之宏愿。
渐进式改革固然有其合理之处,比如缓解改革带来的巨大冲击,容易让人接受,后续改革或许更为顺利。
但专家也同时指出,其带来的改革成本或许更加巨大,且时间越长成本越巨。
比如,出版领域实行的“事业体制、企业运行”发展到今天,其弊端已经显现,一家出版社既保留了事业的待遇,又享有企业的好处,已经形成特殊的刚性利益格局。半拉子工程导致的既得利益,让出版社职工和管理层绝难接受彻底改革后的未知命运。他们既拥有与政府博弈的丰厚筹码,那么政府为此付出的谈判代价更高。
又如广播电视行业,目前因有地方垄断经营尚可,无意立即改革。但若等到市场替代性产品大规模上位,诸如视频、新媒体进一步开放,其前途堪忧。届时改制亦不是今日之状况。
2009或许是一个特殊年份,金融危机倒逼各行业反省自身定位,千方百计寻找突破,这对文化产业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政府期待通过《规划》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国际竞争软实力,但从该领域的改革历程来看,此项改革将极大考验执政者的智慧,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