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哈尔滨数字电视转换开始,各个居民区楼房上的“小锅盖”——卫星接收器就多了起来。有了这个“小锅盖”省去了办理数字电视的一年几百元钱,据说接收频道也不少,效果也可以。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在媒体上再次强调,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同时,我省专业人士也郑重提醒:私自安装类似接收设备的行为均属违法,而且所谓的“小锅盖”有引雷的作用,容易导致人畜遭受雷击,家用电器受损,并且容易殃及邻居,造成害人害己的后果。
图省钱不惜触法
记者采访了一些小区居民,他们有的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有的知道违法,但图便宜,又存在侥幸心理效仿他人,听信卖方的夸大效果和功能。市民高女士家里的有线电视已经被停了,她正准备购买“小锅盖”,“什么违法不违法,我自己花钱买的,也没妨碍谁,为什么不能用?我们家附近菜场的商贩挺多都安装了这个东西,也没看到谁家被没收罚款的。”市民杨先生虽然知道违法,但他认为数字电视费用较高,而且平时看电视的时间不多,安装数字电视太浪费了。他建议,要是使用“小锅盖”违法并有隐患,应该先从卖的地方下手,卖方市场存在,一定就会有买的。
小区一些业主向物业反映:“听说这东西可能对人体会有辐射,而且容易引雷,很不安全,物业应该马上制止。”可物业公司说,他们对小区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他们不可能将业主私自安装的卫星接收设备强行拆除,最多是劝说。
知违规心存侥幸
记者随后来到哈尔滨市几家电子产品市场,这里明面上售卖“小锅盖”的卖主几乎看不见。记者问了很多摊位,卖主的表情大都显得很谨慎,都回答没有。一位曾经购买过“小锅盖”的用户告诉记者,类似的接收电视节目的设备价格低的100多元,高则上千,价格高低区别就是接收节目的画面质量、频道数量,以及是否能接收到境外节目。记者问卖方是否知道用这个违法,那位用户笑着说:“用的人多了,再说很隐蔽,都放在楼顶,管不过来,放心用吧。”随后记者来到另一处电子器材市场调查采访,以上说法得到了证实。商家都是比较隐蔽地售卖,而且商家都会安慰买主,“放心看,质量没问题,再说看电视这小事谈不上违法,而且放在楼顶上也没有人能发现。”
弄不好很“雷”人
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广播电视局。社会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曾颁布的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到,违规安装卫星接收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拆除和罚款,拒绝、阻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安装卫星接收器的人员为他人接收淫秽色情节目,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据省广播电视局社会处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偏远地区,才允许安装类似“小锅盖”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必须经过当地广播电视部门的批准,而且只能接收境内广播电视节目。
黑龙江省防雷专业检测人员柴女士介绍,哈尔滨市就曾经发生过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导致引雷入室伤人的事故。为了画面质量,安装“小锅盖”等接收设备的用户都会将其放在楼顶较高的位置,而一般居民区楼体的避雷装置一般20公分左右高,一定没有“小锅盖”高,这就使避雷针对这个卫星接收器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因此在雷雨天气中,居民楼顶上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器等装置有可能成为接收雷电的导体,被雷电击中后,不仅可能被高强度电流击毁,还可能将电流引入居民楼内,导致业主屋室及电流经过的其他住户家受到影响,造成电器损毁,甚至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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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