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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影的信息化交易、服务和管理
现代电影技术 | 鲍林岳 | 2009-07-27 18:00

数字电影是电影发展里程上的一次新的革命,对电影业传统的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影响和深刻变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上也在对数字电影信息化服务进行摸索,但目前都还处在信息化孤岛状态,系统性不够。我国围绕自主研发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经过不断探索逐步实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信息化体系,集交易、服务、管理于一体的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

1. 概述

数字电影的诞生是继电影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的电影技术发展的第三次革命,是科技发展的产物。20世纪末,整个电影产业开始进入数字电影时代。

美国好莱坞作为世界电影产业的核心,由米高梅、派拉蒙、索尼、21世纪福克斯、环球、迪斯尼、华纳兄弟等7家主要的电影公司发起并共同出资,于2002年成立了数字影院倡导组织(简称DCI组织)。该组织以其成员在电影业的巨大影响力为基础,旨在起草和制定数字影院系统技术规范。2005年7月正式发布了《数字影院系统规范》(简称DCI规范)1.0版。对数字影院整体系统要求和规范进行了全面描述,包括了系统框架、数字母版、压缩、节目文件打包、发行传输、影院系统、数字投影、版权保护等一系列内容。2007年4月和2008年3月DCI组织又分别推出了DCI规范1.1版和1.2版。凭借DCI组织成员在世界电影行业的巨大影响力,DCI规范逐步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数字电影技术规范基础。

虽然DCI对数字电影技术本身进行了相对严格的技术规范,但是却没有对电影的信息化管理进行详细的描述。世界范围内对电影的信息化管理都处在摸索阶段,作为电影产业最为发达的美国,目前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管理服务体系。

我国数字电影起步较早,保持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步发展。国家广电总局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电影行业的应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数字电影技术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总局先后颁布了《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等措施。不仅在技术标准制定方面我国紧跟DCI等国际规范,在数字电影模式方面更是率先提出信息化管理理念。以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为代表的中国特色数字电影系统将影片的制作、版权保护、交易、分发、统计、管理整合为一个多用户、多数据存储、多安全等级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根据数字化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以用户为核心的功能体系结构,每一类用户分别建立数据相对独立的服务区体系。平台采用多种密码和安全认证技术保证交易和数据安全,并严格按照用户等级设计层次化数据服务。所有交易都采用全电子订单自动推送流转的方式,保证买卖关系的统一。整个系统充分体现了“电影的质量、电视的传输、电信的管理、电子的商务”的前瞻性技术理念。

2. 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背景

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将数字电影发行版的制作,播放设备的注册和管理,影片的版权保护和授权体系,影片的卫星传输和分发,电子订购和服务,放映数据监管等多个部分有机的结合,使电影的制作、分发、管理、放映高度集成化,实现了一个电子化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将电影的视听质量、电视的便捷传输、电信的信息化管理、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四大特点融入到数字电影的交易、服务和管理中。

从2005年浙江省台州市首个试点院线建立以来,经过近4年的实际运行,证明具备“四电”为核心技术理念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适合我国国土面积大、人口分布广、经济欠发达、农民迫切的电影文化消费需求的特点。目前系统为超过170条院线25000块银幕提供服务,成为世界最大规模的数字电影运行系统。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采用数字化制作、发行、管理和放映技术,保证了制作、发行、放映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有力地拓展和丰富了农村、社区电影市场,并全面替代农村流动放映中的16毫米胶片放映系统和35毫米提包机放映系统。
内容制作主要是数字发行版的制作,还包括影片版权保护的相关制作流程。制作好的发行版通过卫星分发系统经卫星数据通道向全国各地的院线分发,院线通过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影片的交易。根据交易订单的数据,授权服务系统会提供对应的授权数据,通过远程授权系统向各地的用户发放影片播放授权。影片和对应的授权信息通过移动硬盘和影片解码卡下载到播放设备后,用户可进行正常的影片播放。影片播放信息会通过信息回传系统回传给放映统计系统进行记录和数据分析。

图1: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结构图


多年的运行过程中系统也不断进行完善。电子商务部分的电子订单处理系统是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交易模式。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接收来着各地院线的影片订单,接收到订单后集中进行审核处理,订单财务结算和授权制作都是在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内部完成的。该模式基本满足了院线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订购影片的需求。经历18个月的实际运行和使用,表现稳定。为各院线提供了超过169万场次的影片订购服务。

系统的快速发展对交易订购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认真研究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订购工艺流程,结合平台的整体规划,组织力量重新设计了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交易服务平台的框架。新平台结合电影的产业特点,将监管部门、版权方、院线、放映队有机的引入交易和服务系统中,实现了基于权限管理和业务流程控制的全电子化交易体系。

新平台在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了系统的平滑升级,包括和不同电子银行结算系统的对接接口、数据扩容的接口等。采用综合认证方式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大型数据库综合管理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多级功能权限保证各类用户的操作需求。新平台于2009年1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以来,截至到2009年4月底已处理交易场次超过180万,为150个院线14000多个放映点提供了各类交易和管理服务,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

3. 数字电影交易[FS:Page]服务平台设计

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旨在为数字电影交易中各类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的电子化交易环境。将贯穿于整个电影产业的监管部门、版权方、院线、放映队等相关角色所需要的服务和功能与数字电影产业链进行整合,实现了基于统一数据管理的多子系统多服务区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以交易和服务两条主线贯穿平台的数据流转和功能设置。交易数据的处理和传递体现为订单处理流程。订单处理作为交易的核心,在新平台中不再只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单方面进行审核,而是按照实际交易的流程,将所涉及的版权方、院线、放映队都融入交易电子化处理过程中,用户参与相应的交易、审核和确认步骤。在服务方面,平台将版权方、院线的影片资料管理、价格定制、设备管理、放映队管理、影片分发管理、订单数据统计查询等功能都进行了整合,提供了一个包括电影交易外延的完整信息化服务体系。特别是为最基层的放映队也建立了专门的服务区,使得他们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平台进行日常的放映选片、订购、查询、统计等功能的操作。平台的另一个主要功能是提供监管服务,各级监管部门可登录平台实时在线对各种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并生成各种报表。

版权方作为电影版权的提供方和拥有方,在整个交易链中处于供货商角色。放映队作为终端的实际用户,由院线组织管理,院线和版权方是数字电影交易的买卖实体。院线向版权方提交订单,订单可以是院线直接提交也可以是院线根据下属放映队提交的订单进行合并而成。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作为整个平台的运营和维护者,为版权方提供影片数字化制作、传输、授权和订单数据维护等服务。

此外,为体现信息化管理,特别提供各种数据统计的子系统,为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准确获得电影交易情况的数据分析和报表提供方便。整个系统建立在庞大的数据库系统之上,数字化电影技术为这种信息化交易服务体系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信息化平台在数字电影行业的引入,也使得数字电影从技术革新阶段步入了信息化市场应用的新阶段。

整个平台的体系结构设计采用的技术理念可概括为:“交易平台多种功能,所有成员密码进门,同类用户分立系统,影片交易买卖对应,数据统计按需汇总,监管部门权级而定”。

3.1 交易平台多种功能

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从数字电影的交易和服务业务特点出发,结合用户的需求,功能主要包括:

1.影片信息的发布和检索

原系统中可订购影片信息主要是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订购网站维护。而且在订购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影片信息相对较少,更多的影片介绍需要访问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信息网站另行查询。新平台改变了原有的维护模式并将信息网站更为丰富的影片信息与交易服务平台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用户只需点击影片名就可以直接连接到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信息网站网页查看该影片更为详细的影片信息。

新平台另一个革新点体现在影片信息的发布。发布工作不再完全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来负责维护,而是由版权方自己来进行资料提交和维护。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在接收到新影片资料后进行核实和确认,然后导入到正式的发布区,并和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信息网站相关信息网页实现关联。所有有资格购买该片的相关用户都可在发布后的第一时间检索到最新影片的信息。这样既缩短了影片信息的更新时间也提高了资料更新的工作效率。

2.交易价格的定制和折扣设定

影片价格定制是交易的核心功能之一,原系统价格定制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来进行手工维护。出于方便设置的原因,原系统的价格基本都设定为相同的固定值。为了进一步满足用户需求,在新平台中对价格定制进行了全面的改进,实现了一套完整、灵活的价格定制体系。

新定价体系分为基准价设定、折扣定制两个部分,在体系上又分为版权方定价、院线定价两个层次。定价流程是版权方设定影片基准价,版权方根据地区、院线、订购量设定折扣,院线在版权方的定价基础上设定放映队基准价和放映队折扣。整个定价体系都遵守以上的规则,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价格,如果某个设置发生变化,系统会自动进行整体价格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醒下一级定价用户进行重新定价。

3.订单的提交、合并、审核、确认

新平台的订单功能突破了原系统只能提交订单的功能局限,实现了订单在线处理的全套功能。院线提交订单后系统会根据订单中的影片判断相应的版权方,自动将订单流转到版权方服务区,由版权方用户在线进行订单审核和确认。版权方确认后的订单系统再推送到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系统进行后续的处理。未通过版权方审核的订单,系统将附上版权方的审核意见,并退回给订单发起的院线。

4.院线对放映队的管理、对设备的分配和管理

新平台根据院线和放映队的需求特别新加入了关于放映队的在线服务支持。为院线提供对下属放映队的管理功能,方便日常的管理和统计。另外,原系统中放映队只能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向院线提出订购需求,由院线统一在订购网站上提交订单。新平台为放映队也开辟了订单提交功能,由院线来审核和处理放映队的订单,汇总后向版权方提交。

5.卫星分发管理

卫星分发在原系统中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来运维和管理的,院线一般通过传真或电话等传统方式完成卫星分发计划的申请和通知。在新平台中整合了卫星分发计划管理和卫星站信息管理的功能。拥有卫星站的院线只需登录交易服务平台就可以在线完成传输申请、计划安排和卫星站信息维护。

[FS:Page] 6.订购数据的查询统计和报表输出

原系统虽然也可以根据一些条件进行订单数据的汇总和报表生成,但是在查询条件、报表样式和数据查询权限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新平台对此进行了全面的功能提升,在继承原订购网站查询功能的基础上丰富了以时间、区域、影片类型、版权方、院线、放映队、档期等多条件的综合查询统计功能,并且提供图像化和表格化可选的报表输出。查询算法上也进行了优化,可满足更多用户更多数据的快速查询要求。

7.财务结算管理系统

新平台参考了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型,在设计之初就将财务电子化结算作为重要功能之一进行规划。并以高安全性、高稳定性为目标,围绕财务的电子结算进行了研发工作。目前虽然没有正式接入电子银行系统,但是系统已经可以保证和各家银行的网上结算系统的平滑对接。

8.平台信息传递系统

按照标准信息化服务架构体系,新平台还提供短消息提醒、通知传达等信息化服务。用户只需登录平台就可轻松的完成与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院线、放映队间的平台内消息传递。系统还会根据交易情况,向涉及到的用户发送各种业务处理提醒。这样用户足不出户只需登录平台就可以完成日常的管理,订购,统计等工作。

3.2 所有成员密码进门

在系统安全性方面新平台采用了HTTPS技术。HTTPS是在HTTP基础上增加了SSL层的安全通道协议,采用和HTTP不同的默认端口并加入了加密身份验证层。该技术广泛应用于电子银行、电子商务和其他高安全级别的网络服务中。在交易服务平台中采用HTTPS技术可以更好的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

此外,新平台还采用了动态密钥验证技术,不仅为每个用户建立安全信息数据、账号、密码,还在平台登录时采用动态验证码技术进行再一次的身份识别。综合应用这些安全技术后交易服务平台的数据和交易安全性都达到了较高的等级。

3.3 同类用户分立系统

新平台所针对的用户群包括了电影交易和管理环节中的众多用户。按照用户的基本性质可大致分为参与交易的卖方用户、参与交易的买方用户、监管类用户、中心平台维护用户。为了确保每一用户的功能和信息独立,新平台为各类用户建立了独立的数据存储体系,设计了监管、版权方、院线、放映队服务区。通过系统身份认证自动识别用户类型,进入各自的子系统。

同一类用户在交易中所关心的数据和信息类似,采用子系统的设计可以使同类用户的功能相对统一,符合集成化、模块化的设计理念。虽然分为多个服务区,但是用户登录统一的平台入口,由系统自动识别用户类型并进入对应的服务区。各个服务区数据管理后台采用了独立的数据空间和处理程序,除了必要的数据传递外各子系统都是彼此隔离的。独立的数据存储和处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

3.4 影片交易买卖对应

典型的订单应至少包括:订单号、订购时间、影片信息、场次/档期信息、院线信息、设备信息、订单状态信息。系统自动分析订单属性,将买卖关系与版权方、院线、放映队进行数据绑定。订单从院线提交、对应版权方审核到财务审核、授权制作等一系列流程都始终保持固定的买卖对应关系,系统自动的推送订单和数据使交易中涉及的用户及时的处理订单并跟踪最新的订单状态。例如某个订单包括2个版权方的影片,订单接收后自动转到这两个版权方系统。版权方登录后可以看到该订单中属于自己版权影片的订购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订单中涉及到的所有版权方都审核通过后系统才会将该订单流转到下一步骤。

3.5 数据统计按需汇总

新平台所涉及的各类信息和数据与原系统相比达到了新的数量级,而且各方用户对数据提取的要求各不相同。经过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后用户才能得到可阅读的直观信息。特别是数据的统计查询功能,设计时必须坚持以用户的需求为核心原则,结合数据结构和数据存储特点进行功能开发。

新平台可以提供以时间、影片、地域、版权方、院线等条件相结合的综合统计和查询功能。各级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在线了解各地的订购情况。版权方、院线、放映队都可以方便的按照影片类型、版权类型、时间范围、地域范围等条件进行统计汇总,实时了解交易情况。为了满足各类用户的统计需要,新平台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开发了对应的统计功能。可以完全满足各类用户的日常统计报表需要。各个统计模块不仅支持多重条件检索,还支持图形化和表格化的报表打印输出。

3.6 监管部门权级而定

电影的监管部门有很多的级别,新平台的服务是面向全国各地市范围的院线和放映队。为了保证监管的职能和监管的范围相一致,采用按权级来绑定监管范围数据的设计。不同级别的监管部门拥有不同的监管登录用户账号,不同的账号根据监管的范围开启不同的数据查询统计权限。监管部门可按照行政范围大致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等权级。中央级包括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主管电影产业和文化安全的职能部门的用户。这类用户登录到平台后有权查看全国的各类数据。而省级监管用户登录后只能查询统计到本省范围内的订购情况。其他级别以此类推,所监管的数据范围都只限于本级监管权限以内的部分。这样的权限设计充分考虑了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重点,避免了越级监管和数据冗余。

4.总结

电影的数字化是电影技术的一次变革,从各个方面改变了电影的传统工[FS:Page]艺和流程,降低了电影的制作和发行成本。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是对原有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一次重大改进和完善。从原有的订购网站模式向综合性服务平台模式转变,将影片信息、订单提交、订单处理、数据服务、卫星分发、运行管理等一系列内容集成到统一的平台中。采用分立子系统多服务区的构架,配合安全认证机制,保证交易数据和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是基于现代信息化交易和管理理念的一次创新,将大规模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模型第一次引入数字电影产业。多年来的实际运行证明,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是符合国家数字电影发展方向的信息化服务模式,为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数字电影监管技术手段,并提高了整个电影行业的服务意识,大力推动了我国数字电影产业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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