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福建省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了4月17日省协调小组会议以来福建电影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编办批准,从6月10日起,福建省文化厅承担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以及电影放映的市场监等职责,统一归口划入福建省广电局;福建省文化厅管理的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电影机械厂、幻灯制片厂等三家企业成建制划转福建省广电局管理;各市、县(区)电影工作改为向福建省广电局汇报。至此,福建省省级电影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
会议要求,省文化厅和省广电局抓紧做好交接工作,及时做好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和农村电影放映资金拨付程序的调整工作;省财政厅指导省文化厅做好涉及电影的资金、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省文化厅在交接后的工作中支持省广电局相关未尽事宜的工作;省广电局抓紧与省发改委协调关于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补助款项的拨付和使用,与省财政厅协调关于农村放映场次补助上半年拨付等工作。
为促进全省各地工作进度,会议决定近期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成工作小组赴各地督促检查电影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按照计划,福建省电影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将于7月份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