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19日宣布,《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为我国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国家标准。
《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是由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其自主研发的DRA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为基础起草,继2007年被原信息产业部颁布为电子行业标准后,于今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国家标准。
DRA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多声道音频信源编解码技术,具有解码复杂度低、压缩效率高、音质好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数字音频广播、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激光视盘机、网络多媒体以及在线游戏、数字电影院等领域。
《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技术发展里程碑
《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简况
《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价格为180元/本
销售“国产声音”
如果你买了碟,正在看最近很红火的谍战片《潜伏》,那么,在每一次换新碟时,你都可能看见“Dolby”的字样;当然,你很有可能记不得这个词,只是依稀记得有个大大的英文字母“B”,你顾不了这么多,只是心急如焚地想知道余则成(《潜伏》男主角)什么时候会暴露身份。
虽然被你忽略,Dolby不会太在乎,只要你买的是正版碟,那么你就为这个大大的“B”字又贡献了一点营业额。Dolby即美国杜比公司,它拥有自主的数码音频技术,如今,它几乎无处不在,DVD,电视,广播,电影……它在你正享受的大多数视听娱乐内容的背后,安静地数着钞票。
那么,如果能成为中国的“杜比”,您或者您的公司愿意付出多少代价?你不需要急着回答。此时,位于广州的一家公司正在朝“中国杜比”这个目的地,一路疾行。
2009年3月18日,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晟数码”)董事长钟金松将DRA的圆牌投入了印有“BLUE RAY”字样的蓝色方盒里。DRA是广晟数码自主研发的数字音频技术,上述颇有仪式感的举动则意味着DRA技术得到了蓝光光盘协会(BDA)的认可,“中国标准”将能与DTS、杜比等同台竞技。
随着专利技术得到认可,这家名为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晟数码”)的公司,也在学着如何穿透“技术的围墙”,在市场上学习发出更多的声音。
有资格同台竞技,不代表DRA就获得拳击的“金腰带”。
相对标准的研发,如何推动DRA的产业化是摆在广晟数码及其合作伙伴面前更为迫切的问题。这次DRA加入BDA,“证明了我们技术不比其他技术差,那么国内发展数字电视等业务就能选择自己的标准了。”数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首席运营官伦继好说,数维科技作为DRA的市场推广方,对这项技术的前景充满期待。伦继好曾在广晟数码担任DRA项目管理部的经理。
在广晟数码绘制的商业模式图中可以看到,在整个数字音频产业链条上,广晟数码将自己定位为整机设计、制造公司和芯片设计、制造公司之上的产业链顶端——通过专利授权费、技术转让费以及技术服务费盈利的知识产权公司。
而要稳稳当当地端坐在金字塔的顶端,你需要有坚实而宽广的底座,换言之,要有足够规模的下游应用,这其中包括硬件产商和内容制造商的支持。
事实上随着下一代DVD高清技术——蓝光技术应用的推广,手机电视星火燎原,以及卫星广播和数字家庭业务的发展,即便作为后来者,DRA依然有足够多的机会,让自己成为“中国杜比”。
问题是:名不见经传的广晟数码和DRA是否知道:如何才能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在2007年正式成为行业标准之前,广晟数码在DRA研发上的探索,只是一场发生在广东省内部的静悄悄的企业实践。
低调研发
2001年,曾任全球另一家数字音频技术公司DTS高级工程师的游余立博士回到广东,同时带回了DRA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算法的框架。回国后,游余立最初的研究在中山市小榄镇政府下属的中山正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内进行,小榄镇一直以“中国音响之乡”闻名全国,但主要产品是音响的扬声器,位于产业链的末端,所以希望能够通过这样技术研发向产业链上游走,做产业转型。但这种支持很快就难以为继,原因有二,一是标准的研发具有很大的风险,二是镇级投资公司的盘子很难一直支撑这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研究。
早已注意到此事的广东省发改委意识到:上述研究对广东省的信息产业发展可能产生的推动,于是,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军出面与广东省[page]三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一的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沟通,讨论由广晟接手这一研发项目的可能性,彼时的广晟集团也希望可以尝试接触信息产业领域,而且整个DRA项目的研发投入对于现金流充裕的广晟集团而言可以接受,于是,广晟集团与游余立博士一拍即合,2004年,游余立以技术入股,广晟数码正式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1500多万。
“广晟数码是针对DRA技术标准而成立的公司,其定位和商业逻辑从成立之初就非常明确。” 广晟数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晟数码将自己定位为通过专利授权费、技术转让费以及技术服务费盈利的知识产权公司,在音频领域,能够在这一位置站稳脚跟的目前只有国外的杜比、DTS等公司。
通过企业的力量推出一套标准,是广晟数码的基本逻辑。而音频编解码技术,恰好是一个研发公司进入行业的不错选择。音频标准的技术模块相对独立,一个公司有可能独立完成整个技术方案,而且由于专利权比较集中和完整,知识产权所有者拥有独立的定价权,所以商业模式也相对明确。
DRA的技术框架在公司成立后很快被确定下来,在此后的两年多里,以游余立为首的研发团队开始构建维持标准的整个技术体系。“研发团队做很多的东西出来,比如如何跟各种芯片集成,如何为上下游的厂商提供技术支撑,这也是标准研发中投入最大、也是最难的部分。”伦继好告诉记者。
2006年年初,广晟数码正式向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提交DRA申报行业标准的申请,此时,广东省以外的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才注意到这项已开展了4年的研发工作。
“收到我们提交的申请时,信息产业部的官员说我们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伦继好笑着告诉记者。
“标准的体制创新”的提法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创新的结果就是“部省联动”,其时,广东省内对DRA标准的研发非常支持,但国家层面对这一标准却缺乏认识,由企业出面推动技术标准化将面临很多障碍,于是,广东省的各个厅局承担了帮助广晟数码与相应的国家各部委沟通的工作。
这一做法很快收到了成效,在2006年至2007年之间,信息产业部以及科技部开始频繁的南下考察,2007年1月,在音频质量方面做到与杜比等一流技术媲美的同时,复杂度低,更容易集成的DRA标准通过各项考核,击败了早已由国家立项研发的AVS音视频标准中的音频标准P3,被确立为行业标准。
收费长路漫漫
在2007年标准受到阶段性认可之后,广晟数码效仿杜比,将专利费的收取工作委托给北京紫润天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但在标准的产业化上,却并没有复制杜比自行推广的方式,而是为自己在音频编解码技术涉及的碟机和广电两个领域,分别选择了合作伙伴:华录集团和数维科技。华录集团是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而数维科技此前的业务是为广电系统提供集成方案,2004年成立,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已转为DRA标准在广电领域的推广,其股东主要由投资人组成。
“选择合作伙伴的做法是在广东省政府的指导下做出的,实际上,一家公司从产业链上端做到最底端也不会成功。” 这位广晟数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晟选择合作伙伴的标准是要有行业资源并愿意长期投入。除了华录和数维外,广晟数码还将在通讯等领域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这不是一个能够短期赚钱的事情,有很多公司不愿意参与。”
在伦继好看来,广晟数码这一选择首先是为了减少标准产业化进程中的巨大风险。
“将一个标准产业化的投入和难度可能远大于去研发一个标准,DRA从被确立为行业标准到现在的已经两年了,[page]还没有收到1分钱的专利费,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伦继好告诉记者。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外,很多的标准最后是没有得到应用的,比如索尼一个音频的标准SDDS(ATRAC),投入了很多钱,曾经成为了DVD的可选标准,但因为无法产业化,最终被索尼放弃。为保证DRA的项目能够正常运转,广晟集团每年至少要投入几千万的资金。这些投入,很可能因为标准无法产业化而化为乌有。索尼这样内容和硬件都非常强势的公司尚不能支撑一个音频标准最终看到光明,可见其风险之大。
此外,推动市场接受一个标准需要技术实力以外的更多的行业资源,广晟数码一家公司的力量相对单薄,需要借助更多的参与者带来更多的资源,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
除了分摊风险和拓展资源,广晟数码将标准产业化的工作交给合作伙伴,还出于一个更为现实的考虑:解决融资面临的难题。
“项目的推动需要融资,也有很多人看好DRA的前景,但是资本进入广晟数码,就会稀释专利权人的权利,对专利权产生威胁,国家对于专利所有权人是很敏感的。但参与到数维这样做产业化的公司中就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并不拥有专利。”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显然,在技术研发的同时,广晟数码的产业生态系统构架已初显成效。此次DRA标准被纳入蓝光格式,正是在合作伙伴华录集团的推动下。作为蓝光协会贡献者会员,华录是中国唯一一家享有提案权的企业,并拥有与松下合资的蓝光碟片、碟机生产线。而在数维的推动下,DRA的触角已经伸向了包括CMMB等多个广电网络。
“把标准变成产品,叫做专利的实施,数维提供的就是专利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技术服务和软件。”伦继好告诉记者,数维可以给终端厂商提供很成熟的开发包SDK,在各种的芯片平台上做出完整的终端方案,终端厂商可能只需要很简单的工作就能把标准集成进去,比自己按照标准写代码要节省很多投入和时间。
虽然数维的服务主要是针对芯片的生产厂商,但是行业标准只是个推荐性标准,所以,为了让整个行业能够更快的接受DRA,数维需要与上至监管部门、各技术联盟、运营商,下至终端制造企业在内的行业内方方面面的参与者。
“一个标准推出后,需要获得很多很多的业界的支持,没有国家和产业界的支持,以广晟数码的能力很难去跟现有标准抗衡。”伦继好总结道。
收专利费的恶人
然而,知识产权公司要获得伦继好所说的支持,并非易事。DRA被纳入蓝光格式,所引起的最直接的讨论就是,这一中国自主研发的标准会给国内下游厂商带来怎样的成本变化,也即是DRA的专利费收取问题。
“国内现在很多声音把我们归为收专利费的恶人,把制造企业理解为受难者,这种看法将二者对立了起来。”伦继好说。作为DRA的布道者,伦和他的员工以不止一次听到过来自下游企业甚至政府官员这样的说法:既然是中国自己的技术,为什么还要给中国的企业带来负担,专利费能不能少收,能不能不收?
一位制造公司老总甚至告诉媒体,在DRA出现之前,公司使用杜比和DTS技术就从不交专利费,甚至会有意控制产量,让杜比觉得打官司得不偿失,“我们不交,他们也收不着”,为什么到了DRA,反倒要交专利费?
“广晟数码现在应该是中国唯一一家纯粹做核心标准研发的公司,大家对这方面的认识还并不深刻。”广晟数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与DRA“类杜比”的商业逻辑相比,原信息产业部在2001年立项并组织研发的视音频标准体系AVS走了准公益的道路。
&nbs[page]p; “AVS的整个标准体系收1块钱的专利费,这个收费标准在整个技术研发开始前就已经确定下来。”另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DRA 和AVS的推动其实是两种典型的模式:政府推动和企业运作。由于AVS标准研发主要由科研院所组成,所以官方背景较深,1元钱的标准,事实上只是个象征性的收费,但是收费标准过低,对研发团队也没有激励,直接导致了很多优秀的技术没有进入专利池中,今天的产业化进程比较缓慢。在他看来,此前国内的标准主要是规范性标准,纯粹的技术性标准并不多,业界也没有意识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投入和回报问题,随着“知识产权型标准”的增加,目前业界的抵触情绪会有所缓解。
“广晟数码希望能够变成一个楷模,让大家明白技术投入通过专利费回收这条路是可以走通的。如果像广晟数码这样做研发的公司都死掉,给业界带来的直接教训就是:在中国做研发是行不通的,还是老老实实的做制造业吧。只有广晟数码能赚钱了,国内的大公司就会明白,这个东西是有钱赚的,才会真正把资金投入到核心技术研发上面来。”伦继好说。在他看来,DRA不只是给国内的数字音频产业带来了重新洗牌的机会,如果通过纯市场运作的角度来建立起一个标准的尝试成功,将鼓舞一大批希望涉足核心技术研发的企业。
目前,各地CMMB的运营商和一些芯片生产商已经开始向数维购买DRA标准的编码器及软件,但盈利的时间点仍很难预期,DRA标准何时被采用,被采用后用户规模的增长情况都并不明朗,按照数维的规划,2009年开始,将有收入入账。
而专利费的收取则是一个更为漫长的工作。据广晟数码负责人透露,目前华录等企业正在生产纳入DRA标准的碟片和碟机,广晟数码会收取相应的专利费,而在广电领域,目前已经将确定采用DRA标准的CMMB网络目前将在专利费上享受一定的优惠。一种说法是,为了让广电领域生产商有缓冲和接受的时间,广晟数码在 2009年不会收取专利费用。
“在国外,一个标准产业化的进程大概需要7年,事实上,现在蓝光和CMMB方面目前都采纳了DRA,这已经是产业化的一个阶段性成功了,探讨DRA的盈利问题,可能要到2011年的时候。”这位负责人的态度显得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