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及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新增一则开庭公告信息,被告为广州灵犀互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快手关联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该案将于11月1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广州灵犀互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詹钟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业;增值电信服务、网络游戏服务等,由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大鱼快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0%、10%。(同花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