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针对媒体反映河南、山东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信部第一时间组织河南、山东两省通信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理。
2月28日,两省通信管理局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媒体反映的相关电信企业主要违规行为属实,两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同时要求两省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河南、山东两省电信企业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据初步统计,自2019年11月27日以来,全国电信管理机构共计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携号转网”服务不规范电信企业198次。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加大违规惩治力度,推动高质量完成“携号转网”服务,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具体如下
1、河南省移动市场部分管副总,警告处分。
2、洛阳市移动分管副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市场部分管副总,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
涉事区(县)总经理,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分管副总,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市场部主任,党内严重警告、撤职。
3、河南省联通市场部副总,党内诫勉谈话,行政警告。
4、开封市联通分管副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市场部经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涉事区(县)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分管副总,党内严重警告、降职降级。
5、河南省电信市场部副总,警告。
6、郑州市电信副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市场部经理,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营销总监党内警告、免职。
7、山东烟台移动党委书记、总经理诫勉谈话、做检查;分管副总、市场部经理,警告。
8、山东莱阳移动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分管副总,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9、泰安移动总经理,谈话提醒、做检查;分管副总,警告。
10、泰安涉事区(县)总经理、分管副总,严重警告、行政。
11、山东烟台电信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分管副总,提醒谈话;市场部经理,诫勉谈话。
12、莱阳电信总经理,行政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