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演讲全文: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金融普惠实践峰会,今天看到了来自学术界以及业界很多的新老朋友,大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普惠金融非常重要的议题。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我从2008年、2009年开始跟踪研究普惠金融,当时我还在人民银行,当时我们还把英文翻译成包容性金融,而且当时关注到议题的人可能并不像现在人那么多,那个时候更多从世界银行,包括普惠金融联盟,包括其他的一些比如说扶贫协商小组的这样一些国际组织搜集国际性的案例,比如说尤努斯教授的格莱珉模式,包括晓艳秘书长提到肯尼亚的手机金融模式。但是仅仅过了几年,普惠金融以及数字普惠金融成了政府以及业界非常热的词,在实践当中也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尤其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普惠金融,我们在全球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对于普惠金融,尤其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刚刚杨涛老师以及晓艳秘书长都谈到了很多关于普惠金融以及数字普惠金融的理解,下面我也谈谈我个人这几年来研究的认识。
第一,普惠金融服务供给端来看,关键点是要解决普惠和商业可持续的问题。这三个问题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割裂的,可能也不是线性的关系,它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比如说我们按照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在传统技术和传统技术条件和模式下,我们提高服务的覆盖面,着力解决“普”的问题时,服务成本以及甄别的时候我们可能面临一些问题,使得“惠”的问题解决不足。这也是很多专家提到普惠金融难“普”难“惠”的问题。如果普惠金融只普不惠或者只惠不普,甚至是有一些不惠也不普的状态,即使短期上可以实现商业上的盈利,长期来看也是不可持续的,而且也背离了普惠金融的初心。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给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提供了可行的路径。但同时我们也要高度关注这些数字技术的双刃剑效应,认识到新技术解决老问题的时候可能也带来新的风险挑战。比如说,技术、业务和网络风险的叠加效应,数字鸿沟和技术性排斥的问题,信息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新兴技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打着普惠金融以及金融创新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以及金融诈骗这样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说大数据技术其实既可以用来精准营销,也可能被用来实施精准诈骗。对于这些行为,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也坚决打击。
第二,从普惠金融服务需求端来看,关键点要解决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的问题,现在大家更多的都是从供给端谈的比较多,强调先进数字技术、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拓展服务的半径,增强金融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运用技术触达的这些长尾人群很多金融知识欠缺,风险意识不足,风险承受能力比较薄弱。2017年7月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发布了一份《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报告有几组结论,整体上说,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3.71分,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消费者对于各类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极大的差异,消费者风险的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城乡区域职业、收入、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导致消费者对于金融知识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基于这份报告,我觉得可以得出一些小的启示:1,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实际上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2,由于消费者需求多样,背景不同,消费者保护需要精准化,风险教育也需要精准华。比如说,我们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开展一些体验式、参与式的教育,比被动式的课堂可能更有效。这个方面普惠金融领域应该要注重服务精准化,保护精准化和教育精准化的结合,要同步推动,不可偏废。3,风险教育应该抓早抓小,比如说,我们要推进金融知识进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开展数字以及金融普及教育,教授他们储蓄、投资、纳税等一些基础的金融概念,在高等教育中应该开展金融通识教育。
第三,普惠金融供需两端的关系来看,关键点是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也就是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统一的信息披露、合同登记、风险提示等手段,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全流程和产品要素的透明度,强调卖者有责。另外一方面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让金融消费者获得合适的金融服务,并且承担适当的金融风险,引导树立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此外,还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更好的实现普惠金融供需两端的精准化和个性化匹配,使产品与客群,风险与收益,风险与能力相匹配。
以上是我对普惠金融一些粗浅的认识,下面我就谈谈我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促进普惠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方面做的工作。
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国家行业自律组织,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把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一年多以来,我们在这个方面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第一,加快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相关的标准建设。标准是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也可以看到,在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也提出,鼓励数字金融服务提供商采用高于通行法律要求的自律标准。目前,协会的《个体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已于去年正式发布实施,也取得了非常好的规范效果和示范效应。近期我们也是在根据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对我们的标准进行修订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已经完成了专家审查环节,提交审议后将发布。此外,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债务催收,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要素,电子合同安全等关键领域的标准,我们也在加快制定和推进之中,相信这些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
第二,推动会员机构积极实践数字普惠金融,协会通过座谈会、调研等方式组织业界探讨并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今天我们也看到了,我们有很多的会员机构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也通过今天这样的场合推进他们的一些普惠金融实践,分享他们的经验,我觉得非常好。另外我们也正在组织对数字普惠金融进行针对性的科特研究和调查问卷,通过一些量化研究的方式,帮助摸清数字普惠金融的业务模式、发展情况和未来方向。
第三,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这是数字普惠金融重要内容,也是避免数字鸿沟问题的重视措施。协会上线了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渠道,协会也更好地履行了消费者保护的职责。协会也组织了“互联网金融知识进校园”、“互联网金融知识在线有奖问答”这样的活动,推进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此外还通过官方微信号等等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并虚拟货币,ICO、一元购,理财诈骗、爱心捐助诈骗等情况进行了及时的风险提示,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从目前来看,以上措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下一步协会还将继续在相关监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广大会员机构,抓紧数字普惠金融,特别是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引导会员机构真正围绕着普惠金融发展进行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同时继续做好从业机构的教育和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风险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从业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