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65%的电视家庭拥有至少一台能接入互联网的电视机。他们是通过视频游戏系统、智能电视设备、蓝光播放器和/或者独立的设备(比如Roku机顶盒、AppleTV、Chromecast接收器或者AmazonFireTV);在2013年,这一比例为44%,而在2010年,这一比例仅为24%。
根据市场调查机构Leichtman研究集团的调查,在那些拥有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视设备的家庭中,74%的家庭拥有不止一台设备。平均每一个互联网电视家庭有3.3台电视设备。通常,这些互联网电视家庭发现他们更容易使用到电视机。
70%的互联网电视家庭认为通过互联网电视设备更易于进入像Netflix这样的流媒体服务,而12%的家庭不这样认为。
Leichtman调查集团的董事长和首席分析师BruceLeichtman表示:“在美国,如今有将近三分之二的电视家庭拥有互联网电视设备。事实上,跟付费电视机顶盒相比,在美国家庭中有更多的互联网电视设备。
“通过互联网电视观看网上视频,与传统付费电视产业的技术创新形成了新形式的竞争。这一竞争使得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去使用和观看电视,这是前所未有的。”
这项研究同样指出:在付费电视家庭中,有77%的电视机有一台付费电视供应商提供的机顶盒,平均每一个付费电视家庭中有2.2台机顶盒。而付费电视订户们大多对这些机顶盒并不感到厌烦:
20%的付费电视高清机顶盒用户认为电视公司的机顶盒是对钱的浪费,而44%不这样认为;
42%的付费电视高清机顶盒用户认为电视公司的机顶盒为电视服务增添了价值,而16%不这样认为;
68%的拥有三台以上机顶盒的付费电视家庭对他们的付费电视供应商感到十分满意,而在拥有1-2台机顶盒的付费电视家庭中,这一比例下降至54%。
总的来说,相比于付费电视机顶盒,美国家庭还是有更多的互联网电视设备。在所有的家庭中(包括那些既没有付费电视机顶盒又没有互联网电视机的家庭),平均每户家庭拥有2.1台互联网电视设备,然而平均每户家庭的付费电视机顶盒拥有量仅有1.8台。
以上发现是由Leichtman集团基于全美1206户电视家庭进行调查完成的,其研究报告名为《关于高清和网络电视机的第十三份报告》。这是Leichtman集团在美国针对电视机方面的第13次年度调查。
其他研究发现如下:
在拥有任意类型的互联网电视设备的家庭中,有83%拥有付费电视服务,而在没有互联网电视设备的家庭中,这一比例为81%,二者十分相近。
在拥有付费电视服务的成年人中,有38%的人每周至少一次通过互联网电视设备观看视频;而在没有付费电视服务的成年人中,这一比例为48%。
在美国家庭中,有79%的电视机是高清电视;这一比例在2010年为34%;而在2004年,这一比例仅为3%。
33%的没有4K超高清电视机的用户已经看过4K超高清电视的播放;这一比例在2014年为10%。
25%的看过4K超高清电视播放的用户表示有兴趣购入一台4K超高清电视;而在没有看过4K超高清电视播放的用户中,仅有9%有兴趣购买4K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