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凌晨消息,日前,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普遍服务基金的补助规模以两部委认定的分区域电信普遍服务投入成本为基数,东部、中部、西部及自治区各省(区、市)分别按其基数的15%、20%、30%、35%核定。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信部正式提出要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所谓普遍服务,指的是对任何人都要提供无地域、质量、资费歧视且能够负担得起的电信业务。
两部委表示,将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实现2020年98%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超过12Mbps等“宽带中国”战略目标。
具体到2016年,两部委指出将支持不超过1.5万个未通村、2.2万个升级村宽带建设和运行。其中申请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的行政村应满足如下条件:一是行政村未通宽带,或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二是行政村距离临近光节点距离在20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