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明确四季度广播影视广告管理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贯彻执行新《广告法》监督检查;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有关要求,指导本系统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建立地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三是组织学习、研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培育和创造广播影视广告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举办全区广播影视公益广告制播管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