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将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其中,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武威市、庆阳市、陇南市、临夏州将进行重点推进,其他有条件的城市视具体情况逐步开展。
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依据意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结合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在白银市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基础上,初步建立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的格局,为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到2017年,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启动实施。2015年,按照适度超前、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的要求,以白银市列入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为示范和引领,高标准编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
重点推进和总结经验。2016年—2017年,综合考虑全省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实际需要,按不同类别实施梯度推进。在白银市全面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并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实现试运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为全省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在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武威市、庆阳市、陇南市、临夏州进行重点推进,其他有条件的城市视具体情况逐步开展。
全面推进。2017年—2020年,全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均启动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意见认为,应当切实发挥管廊效益。入廊管线单位要向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参照各入廊管线在综合管廊全寿命周期内单独敷设以及更新改造成本(含建设工程费用、道路占用挖掘费用等)确定,日常维护管理费参照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确定,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建设厅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