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DVD租赁公司Blockbuster每当听到“在线流”和“点播”这两个词汇时,可能会感到极不舒服。这主要是在2000年之时,Netflix首席执行官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曾接触了Blockbuster公司时任首席执行官约翰·安蒂奥科(John Antioco),并请求安蒂奥科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其一手创建的Netflix公司。
据Variety的消息,安蒂奥科却认为,Netflix是“一个非常小的企业”,并因此而终结了两人之间的谈判,结果可想而知,安蒂奥科当然不同意收购Netflix。事实上,当时的Netflix还只是个DVD“邮递”服务。
今非昔比!截至去年,Netflix的价值差点就可以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媲美了。如今的Netflix已经凭借329亿美元的市值而超过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另外,据CNN去年的消息,Netflix的付费服务的订阅用户数量已经突破了5000万大关,而且已经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放服务。
早在2013年,Blockbuster的一位前高管就向Variety解释了安蒂奥科的当时决策,这位高管对此称,“管理和远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事情。当时的Netflix还处于亏损的状态。”
这并不是一家公司首次错失这样的机会——能够改变商业世界格局的机会。事实上,业界一直存在诸多更加令人痛苦的“假如事件”,其中就包括Verizon错失了苹果公司首批iPhone智能手机所拥有的巨大商机、康卡斯特放弃迪斯尼、Friendster拒绝谷歌(微博)、以及AOL与时代华纳联姻而不是与AT&T合作等。当然,说到这个问题时,科技史上最悲剧的公司可能就是雅虎了,因为当年雅虎曾有机会收购谷歌和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