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严厉要求,责令各视频网站下架电视端APP,否则将遭遇“停服”、“取缔”的灭顶之灾。一时间,视频网站人人自危,颇有些“触怒龙颜”的感觉了。
互联网电视这个发展得风生水起的产业,竟然在朝夕之间就面临“大厦将倾”的局面,不免让人感叹世事无常。但静下心来慢慢分析,也包含了“咎由自取”的成份在其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近年来,由于受创新乏力、恶性价格竞争等多重打击,传统电视业集体陷入低迷,而此时互联网电视的横空出世,仿佛给传统电视厂商视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随着2013年互联网电视开始发展,OTT俨然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名词。互联网凭借着广泛和自由的先天优势,把各种各样的丰富内容和应用资源提供到用户面前。于是乎,厂商们纷纷开始转型,投入互联网这一领域。互联网电视产业开始火爆,风头一时无俩。据统计,2014年底IPTV用户数将超3300万户,几有可能冲击拥有2.3亿用户的有线电视。
然而,“海纳百川”和“良莠不齐”,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当大量的内容和应用通过互联网渠道进入电视屏幕,游离于监管范畴之外的信息安全隐患随之而来:大量盗版影视剧集被上传、各种低俗不健康的节目混迹其中,互联网电视已开始向野蛮、无序方向发展。难怪有人曾开玩笑说:“只要有钱,自己搞台服务器,也可以开电视台了!”
为了避免下一个“快播”的出现,广电总局终于坐不住了,开始着手按2011年出台的181号文进行规范和管理,即所有内容通过已取得播控牌照的七家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利用电信、联通、移动和各地有线及其他驻地网运营商的宽带进入用户家庭的盒子或一体机,用户则可以选择通过地面数字、卫星电视、有线电视或互联网电视使用自己的电视机收看。此举既捋清了内容、播控平台、运营商和终端的产业链关系和次序,也协调了地面数字电视、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的传输渠道分布,使得互联网电视发展走上了一条可管可控的良性轨道。
莫让用户成为治理的牺牲品
广电总局此番行动,着实给处于极度亢奋、近乎失控的OTT市场“降了降温”,但也使相当部分网络机顶盒用户遭遇“很受伤”的处境。由于“下架令”的出台,盒子内的APP功能不再,美剧、综艺、卫视,甚至国内主流的视频网站全部无法收看,盒子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盒子”。
实际上,“阵痛期”的出现总是不可避免,只是应当考虑怎样能协调好各方关系,尽可能将影响缩至最小。用户既然选择互联网盒子,说明该产品确实能够满足其部分需求,而这恰恰是传统电视盒子所薄弱的环节。因此,做为“老字号正牌军”的有线企业,如何取长补短,抓住客户,才是长远发展之计。
当传统行业搭配上创新科技,相信明天一定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