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颁布实施《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广电行业标准(GY/T 277-2014),规定了互联网电视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的内容封装格式、权利描述与授权、权利获取协议、信任与安全体系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电视内容分发过程中的版权保护。
据悉,GY/T 277-2014《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标准是在广电总局的领导下,由中国广播影视数字版权管理(ChinaDRM)论坛经过多年努力完成的。数字太和是ChinaDRM论坛的核心发起方和ChinaDRM家庭网络组组长单位,为ChinaDRM标准的起草、审定和颁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数字太和拥有国际领先自主知识产权的UDRM系列核心技术,其技术体系也是《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的核心方案。基于该技术体系的产品包括互联网电视DRM系统产品、DCAS+DRM产品、家庭网络多屏管理DRM、基于水印和指纹的版权追踪产品等等。2010年以来UDRM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成功推广,并在国内广电网络的双向交互业务和DVB+OTT项目、广电新媒体的互联网电视项目、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等领域开始大规模应用,当前在国内市场独占鳌头。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广电行业标准(GY/T 277-2014),是总局正式发布与实施的第一个与互联网电视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完善了广播电视数字版权管理(DRM)的相关行业标准体系,也为互联网电视(OTT TV)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互联网电视行业的规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