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媒体日前报道称,继1月美国联邦法院否决了“网络中立”规则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并不会寻求进一步的司法审查,而是计划提出一套新的覆盖ISP的规则。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此前判定,FCC无权禁止宽带提供商有选择地阻断或者减缓网络流量。
2月19日,FCC主席汤姆·惠勒发布了一份声明,在随后举行的媒体发布会上,FCC宣布,他们将利用该机构现有的权力规范宽带供应商,建立“新的道路规则”以防止ISP向一些接入互联网的公司收取更高的费用。声明中称,在上述判决中,法院肯定了FCC在美国《1996年电信法》第706条下,有权“采取消除基础架构部署的障碍,鼓励创新、促进竞争以及其他手段,以鼓励宽带部署”。上诉法院已经认识到所谓的“边缘提供商(edge provider)”的重要性,他们能够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接触到互联网用户。
2010年,FCC采用了《网络中立指令》(又称《开放互联网指令》),禁止ISP阻断服务或者向内容提供商因接入网络而收费。美国运营商Verizon通信挑战了这一规则并在法院的裁决中胜诉。由于该判决,该公司和其他的ISP现在能够向内容提供商收取更多费用。比如一些消耗大量数据的视频流服务。ISP长久以来一直认为,他们应该有权提供这样的分层服务,使得那些提供大量内容的网站不得不为网络接入支付更多费用。
尽管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推翻了《网络中立指令》,但同时也裁定,在第706条下,FCC有“一般授权(general authority)”去规范宽带提供商如何处理网络流量。
在此前宣布的计划里,FCC提出了几点计划:提出新的规则以“加强和提高透明度规则”,要求网络运营商透露他们是如何管理流量;在“与法院的意见一致”的前提下达成“没有封锁”的目标,该机构应考虑如何避免边缘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遭到或明或暗的不公平的封锁以及确保消费者能继续访问他们选择的任何合法的内容和服务;考虑如何在既不违反上诉法庭的决定又符合该机构之前对数据漫游规定声明的情况下,将第706条用于“保护和促进”中立的互联网上,FCC将会考虑建立一个强制执行的法律标准来指导边缘提供商,用户和宽带提供商也将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看是否能达到该标准;依据《电信法》相关授权,维持将互联网接入重新划归电信服务的能力;通过公开一份名为《保护和促进中立网络》的案卷征求公众意见;让互联网服务商信守维持网络开放的承诺;寻找增强网络接入竞争的方法。
FCC表示新的规则将在春末或夏初出台,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期,所征集到的意见将收集用于规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