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政府获悉,近日,山东整合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据悉,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推出的改革举措。这一举措将省新闻出版局的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省版权局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排序在省地税局之后。同时,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新成立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三定”规定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