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视听节目网站履行好开办主体的职责,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网站对其自审自播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接到群众举报或政府主管部门发现某节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该节目要立即下线。
通知还要求,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个人制作并上传到网站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网站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对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主创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引导主创人员自觉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所选题材积极健康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