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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府请检方代理再度上诉有线电视
南方都市报 | 蒋生 | 2013-12-11 09:49
澳门大型“官告民”再度继续,记者昨日获悉,由澳门特区检察院代表原告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澳门有线公司曾对澳府提出仲裁程序,后裁决澳府赔偿2亿,但澳府不服由律师代理向法院诉讼、上诉,两度被法院驳回,法院称其程序有误应由检察院代理(详见南都港澳版12月4日报道)。澳府与检方于是更正程序,再度从头诉讼。
    
政府与检察院均服从法院
 
澳门中级法院上周驳回特区政府针对有线电视提起的上诉,原因出于程序问题。在此案诉讼中,应由检察院代表特别行政区,而不是法学士或律师。中院认为,由于澳府与检察院均未按行政法院法官的要求在指定期间内纠正不当代理的情况,其结果只能是驳回起诉。
 
记者昨日获悉,检察院将按法院判决,由检察院代表进行诉讼。目前检察院代表已提出上诉,转为实体审判,之后再视法院判决,包括应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
 
检方人士指出,现阶段最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最终法院意见认为应由检察院代表特别行政区,行政当局与检方均表示尊重、服从。
 
因为代理程序不当被法院驳回
 
此前行政法院、中级法院两度驳回案件,引发舆论对澳府的批评。日前的立法会会议上,数名议员向列席会议的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质疑:连打一宗官司都错漏多多,程序错了,连诉讼机会都没有,官员和澳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应承担何种责任?
 
刘仕尧一再解释,法院驳回的理由只是代表的程序,完全与上诉的内容无关。刘强调,并非不能审,政府还会寻求推翻裁决。
 
[背景]
 
在1999年,澳葡政府悄然将有线电视专营权(含天线讯号)批出,合约15年。但民间一直用每月十数澳门元的公共天线。澳门有线电视公司要求政府部门履行合同,并多番向特首、司长、局长等投诉无果。此后该公司做出:1、向廉署投诉电信局不作为;2、向特区政府提出仲裁程序要求赔偿5亿;3、向法院诉讼14家“公天”公司非法。最后廉署调查称电信局不作为并发出劝喻,法院亦判处“公天”违法,仲裁则让澳府赔偿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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