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为有效减轻贫困家庭消费支出,鞍山市从11月1日起,对全市城区优待对象和贫困家庭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实施减免。此次减免范围包括老红军、老红军遗属、三无人员,军烈属及因公伤残的军人、警察等社会抚恤人员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
据了解,减免标准为老红军、老红军遗属,三无人员,军烈属及因公伤残的军人、警察等社会抚恤人员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每月12元收取;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每月18元收取;其他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每月21元收取。此次减免惠及城区困难家庭2.7万余户。